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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宝教授应邀参加弗吉尼亚大学海洋法律与政策中心第42届海洋法年会

发布日期:2018-05-28 发表者:原创文章 浏览次数:2851次

2018年5月24日,中国南海研究院与中国国际法学会和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海洋法律与政策中心联合举办的“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合作与参与”主题研讨会暨弗吉尼亚大学海洋法律与政策中心第42届海洋法年会在北京开幕。

   联合国副秘书长兼法律顾问米格尔•塞尔帕•苏亚雷斯通过视频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在会上发表主旨演讲,外交部条法司、边海司领导到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秦天宝教授应邀参会并做发言。

 

    

    

    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在致辞中介绍了中国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题》涉海目标方面采取的系列举措,并就中国与亚太各国加强海洋领域合作提出四点倡议:继续推动构建基于海洋合作的伙伴关系,增进全球海洋治理的平等互信;继续推动蓝色经济合作,促进海洋产业健康发展;继续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承担全球海洋治理责任;继续推动海上非传统安全合作,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地区环境。

   

    来自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国际海洋法法庭、亚非法协等国际组织和中国、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加拿大、奥地利、挪威等17个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180余名学者和官员参加会议。与会人士围绕亚太地区海洋合作、海洋环境保护、航行自由、海上搜救、航道与航运安全、渔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养护等当前海洋法和海洋治理领域热点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广泛探讨。


    

    

    秦天宝教授在第二单元“海洋环境保护”中做了题为“海洋环境保护中的环境影响评价”(EIA in Protection and Preservation of the Marine Environment)的主题发言。他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缘起出发,探讨了该制度在一般国际法上的地位,并从《海洋法公约》以及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案例出发,分析了环评制度在海洋法领域的适用。他指出,环评已经成为一项国际习惯法规则,但其内容和范围仍不确定,有待主权国家自由裁量。随后,他回答了听众关于环评中重大损害如何定义以及国家如何应对作为习惯国际法的环评等问题。


    据了解,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海洋法律与政策中心的“海洋法年会”以国际海洋法有关热点问题为议题,每年在全球各地轮流举办,是全球海洋治理与公共外交的重要渠道之一,为各国涉海部门开展政策沟通和学术交流提供了机制化平台,享有较高的国际声誉。此次为期两天的会议将对促进国际法和海洋治理领域国际学术交流、加强海洋法治和推动亚太地区海上合作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