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信息 > 学术信息

珞珈环境法讲坛第六十一讲预告(环境法律实务谈)

发布日期:2017-10-23 发表者:原创文章 浏览次数:4494次

主    题:环境法律实务谈


主讲人: 王文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总法律顾问

             

               王辉,湖北听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懿丹,湖北听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国胜,汇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汇业管理委员会主席


              胡玉来,北京环鸣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光,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环境律师


              葛枫,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总监


             蔡学恩,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人大代表


主持人:李广兵,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教授


时     间:2017年10月24日(周二)19:30


地     点:法学院325会议室


请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师生务必参加,欢迎兄弟院校和专业师生参加。

 

主讲人简介

王文勇

 

王文勇,律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总法律顾问,积极投身环境保护公益事业,提起首例“保护濒危植物”公益诉讼,首例“人文遗迹(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就“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大众排放超标案件”等案件起诉,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并积极提倡与引导公众参与草原保护项目,倡导建立“狼图腾草原专项基金”等。


王辉

 

王辉,湖北听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1989年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留校任教,系该院最早取得授课资格的青年教师。2012年加入房地产企业管理客户服务部门。2015年进入律师行业,现为湖北听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因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对企业运作和政府管理服务的流程、特点有较为全面的实践经验和体验。进入律师行业后,在民商、经济法领域独具专长,熟悉PPP模式的法律法规与实务,系环保部环保执法大练兵评审专家。

 


张懿丹

 

张懿丹,湖北听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我所2014级硕士。承担武汉市辐射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武汉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湖北高科表面处理工业园、武汉博瑞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环境管理机关和环保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风险社会下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机制研究》,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交流论文;《刍议我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监测的法律问题》,载于《律师世界》(2016.3);《全球治理下的外层空间国际环境法治问题》,载于《环球人文地理评论》(2016.5);《论风险预防原则在长江水环境保护中的运用》,长江海商法2017年会论文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保企业环境责任指南》编制组成员。

 


杨国胜

 

杨国胜律师是汇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汇业管理委员会主席。杨国胜律师在公司法、资本运营、企业并购、知识产权、破产清算等方面有着二十多年的经验,并且对许多前沿的法律问题,有着深入的研究。在创立汇业律师事务所之前,杨国胜律师任教于华东政法大学并工作于一家中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出版了诸多学术专著及论文。除事务所管理与执业律师业务外,杨国胜律师还积极参加相关社会活动,为法治建设、政府工作纳言献策,曾在上海担任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胡玉来

 

胡玉来,北京环鸣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环保联合会优秀志愿律师联盟主任。擅长环境领域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非诉法律服务,代理环境案件100余件,其中代表性的环境法律事务有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环境公益诉讼案等;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参与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0余部法环境法律法规的修改,有多条意见或建议被采纳,是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积极推动者和实践先行者;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美国、法国等多个国家的环保组织、政府机构、环境律师进行业务交流;发表环境法律论文10余篇。

 


赵光

 

赵光,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碳交易师,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委员、安徽省律协环资委副主任、安徽惠民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副理事长执行主任、安徽省律协社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SEE第六期创绿家--翡翠环保组织负责人、安徽省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师资库成员、合肥市第三届“优秀环保卫士”。代理过海南、安徽、贵州、湖北、江苏等地多起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污染诉讼。执业以来代理过安徽省内多家地市、河南省、湖南省、浙江杭州等地环境行政诉讼案件。2013年办理的铜陵市环境污染案件入选“2013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其撰写的《试论建立中国特色民商判例制度》一文获2011年第九届华东六省一市律师论坛一等奖。《多重视角论环境公益诉讼困境之破解》获2014年市律师论坛一等奖等。

 


葛枫

 


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总监。山东大学法学院96级法学本科,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00级环境法硕士,2003年至今先后在政府、企业及环保组织从事环境保护工作十余年。2013年初开始在自然之友从事环境法律倡导和公益诉讼工作。参与《环境保护法》等多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制定和修改。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等数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原告自然之友的代理人。《环境公益诉讼观察报告(2015年卷)》副主编。

 

蔡学恩

 

蔡学恩律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我所2008级博士。先后担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湖北省政协常委,湖北省法官、检察官麟选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仲裁员,全国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武汉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蔡学恩律师长期参与环境法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工作,积极参与办理了一些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诉讼和非讼案件。同时,蔡学恩律师还担任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法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