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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简报 2011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17-03-23 发表者:原创文章 浏览次数:2193次

 

一、遴选首个“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

为了提高全球各国环境法教学和研究的水平,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多年来一直努力筹建全球环境法教学培训基地。经过数年筹备,条件逐渐成熟。因此,IUCN环境法学院决定于2010年设立全球首个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分批对各国的环境法学教授开展环境法学教学培训,以期快速提升全球环境法学科的整体教学水平。而首个培训基地的设立,具有试验的性质,关系重大。因而设在何国、何校,即成为全球环境法学界关注的焦点。中国、哥伦比亚、墨西哥、加拿大等七个国家的有关机构纷纷提出申请,展开了烈的竞争。200911月,IUCN环境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决定将首个“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设于中国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这无疑是全球环境法学界对本基地环境法学教学和研究水平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2011年228日,“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举行了隆重的基地揭牌仪式。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Rob Fowler教授及前秘书长Ben Boer教授专程赴武汉大学出席揭牌仪式,武汉大学副校长谢红星和Rob Fowler教授共同为基地揭牌。

 

二、举办首个“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班”

2011年228-34日,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首个高级培训班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正式举办。来自全国近二十个高等学校的25名环境法学科的教授(其中6位为博士生导师)和副教授在培训班接受了为期5天的教学培训。培训教材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组织各国专家编写的“环境法教学基础指南”,二是高级培训基地的培训师根据“环境法教学基础指南”要求编写的教学示范提纲。

首个高级培训班的培训师分别来自南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悉尼大学法学院、美国佛蒙特法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山大学法学院。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Rob Fowler教授亲自参加了首个培训班的培训工作并担任培训师。培训班的培训活动强度大,信息量大多,互动效果好,学员们普遍反映收获非常大。培训班结束后,绝大部分接受培训的学员获得了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颁发的“全球环境法教学高级培训师”或“全球环境法教学培训师”证书。该证书意味着其获得者具有代表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参加环境法学教学培训工作的资质。

 

三、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专家座谈会

2011年417日,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和环境保护部的委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武汉大学协助全国人大环资委和环境保护部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专家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许健民、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薛惠锋、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杨朝飞、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司长李庆瑞等领导专程前往武汉大学出席座谈会,听取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师为主的环境法学界专家学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参加本次座谈会的专家学者还有来自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和湖北经济学院的教授和副教授。

武汉大学校长李晓红教授专门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持续了近4个小时,学者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蒲海清副主任、潘岳副部长等全程参加了座谈会,高度评价了专家们的学识水平,明确表示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非常有价值,非常值得参考。为此,蒲海清副主任当场代表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座谈会后专门提出一份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建议稿。蒲海清副主任的委托,无疑表达了全国人大环资委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学术水平的认可和莫大的信任。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武汉大学环境法所为中国环境法治建设所作的贡献,他称武汉大学乃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业务母校”。

 

四、引进Ben Boer教授

11月9日上午,武汉大学Ben Boer教授的聘任仪式在环境法研究所举行。仪式由人事部部长赵雪梅主持。李晓红校长亲自到会并为Ben Boer教授颁发了武汉大学教授聘任证书。Ben Boer教授是我国高校文科领域最早引进的洋教授之一。他是澳大利亚环境法的先驱者之一,也是世界闻名的顶尖环境法学者。现为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资深教授,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SSCI期刊编委。

 

五、科研项目(部分 )

1. 2011年3月,王树义教授承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研究项目——《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对策建议》。

2. 2011年4月,王树义教授承接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研究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专题研究及修改建议稿起草。

3. 2011年5月,杜群教授申报的中国法学会课题《集体林权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获立项。

4. 2011年6月,杜群教授申报的《构建生态保护和减灾防灾法律体系研究》获批为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5. 2011年8月,王树义教授承接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委托研究项目——《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创新研究》。

6. 2011年10月,王树义教授承担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质量评估项目。

7. 2011年12月,秦天宝教授申报的《生物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获批为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六、科研成果(部分)

1.20111月,蔡守秋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由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2. 2011年3月,王树义教授主编的《环境法学文库》又添两部新作:《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和《环境正义的法律表达》,科学出版社出版。

3. 2011年3月,受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邀请,杜群教授参与主编的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第四届年会论文集英文出版物《环境法的执行与遵守:朝向更有效的环境法实施》出版。

4.《论我国滨海湿地综合性法律调整机制的构建》,蔡守秋,《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学报)》2011年第5期。

5.《动物保护运动亟待法律与道德双重引领》,蔡守秋,《检察日报》2011519日第3版(学术版)。

6.《民间诉讼可以解决石油巨头的傲慢》(英文文章,Grass-roots lawsuits can tackle oil giants arrogance),蔡守秋,载于《环球时报》(Global Times201183113版,全文约5600字。

7.《公民环境权不容回避》,蔡守秋,《中国改革》2011年第9期。

 

七、获奖情况

1. 2010年12月,蔡守秋著的《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伦理与法(上、下卷)》(湖南大学出版社200912月版,)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图书奖提名奖。在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图书奖提名奖中,法学类图书奖提名奖只有蔡守秋著《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伦理与法(上、下)》(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和张文显教授著《法哲学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2009年出版)两本书。

2. 蔡守秋所著《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伦理与法》(上下卷),(湖南大学出版社200912月版),于2011年获武汉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3. 2011年114日,2011年中达环境法学者奖学金举行颁奖仪式,我所秦天宝教授获颁青年学者奖。博士生李丹、硕士生王璟、周迪、扶怡、刘宗辉获颁学位论文奖学金。

4. 2011年1210日,由湖北省法学会主办的第四届“法治湖北论坛·湖北法学家高层论坛”在东湖宾馆隆重举行。本次论坛共收到论文512篇,经湖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评审,共评选出获奖论文44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4篇,提名奖22篇。我所杜群教授及其博士生李丹合撰的论文《促进湖北省水资源管理跨越式发展的法律思考》荣获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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