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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2010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17-03-23 发表者:原创文章 浏览次数:2071次

 

1、成功举办第一届中欧环境法学高级研讨会

2010年920-22日,第一届中欧环境法高级研讨会在比利时根特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参加本次高级研讨会的约50位专家学者和10余名博士研究生,分别来自中国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海大学、温州大学、佛山大学、湘潭大学,和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语鲁汶大学、法语鲁汶大学、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德国不莱梅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波兰澳波莱(Opole)大学、美国维拉诺瓦(Villanova)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等20余所高等院校。

本次高级研讨会受到了中欧官方的高度重视。中国驻欧盟使团团长宋哲大使专程参加了研讨会的开幕式并向大会致辞。宋哲大使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本次高级研讨会对促进中欧在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相互交流合作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中国驻欧盟使团公使衔参赞马燕生和一等秘书李向峰与会并作大会发言。比利时东佛兰德省省长André Denys、根特市市长Dani?l Termon以及根特大学校长Paul Van Cauwenberge教授也先后举行欢迎酒会,热情款待与会的中欧双方代表,并高度赞赏武汉大学和欧盟国家大学在环境法领域的合作及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2、与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共同建立“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

为了提高全球各国环境法教学和研究的水平,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多年来一直筹备在全球建立几个环境法教学培训基地。经过数年筹备,条件已较成熟。因此,IUCN环境法学院决定于2010年设立全球首个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并开展首轮培训活动。哥伦比亚、中国、墨西哥等七个国家的研究机构均提出了申请,展开了激烈的竞争。200911月,IUCN环境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决定将首个培训基地设于中国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10921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秦天宝教授和胡斌主任与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Rob Fowler教授及秘书长Yves de Bouthiller教授在比利时根特进行了会晤,双方签署了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设立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的理解备忘录。2010129-10日,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Rob Fowler教授飞抵武汉与王树义教授等中外培训讲师共同讨论培训计划。

首个高级培训班将于2011228日至34日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正式举办。来自全国部分高校的20名环境法学科教授将在培训班接受5天的教学培训。首个高级培训班的培训讲师分别来自南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悉尼大学法学院、佛蒙特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培训班开班当天还将举行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揭牌仪式。

 

3、2010730日至82日,在基地的支持和配合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东北林业大学在哈尔滨联合主办主题为“生态文明与林业法治”的大型学术会议,共有近百位学者在大会和分组会议上发言。

 

4、20101211日,来自美国佛蒙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南澳大利亚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顶尖环境法专家学者,受武汉大学环境法所特别邀请,借环境法高端论坛,畅谈目前全球范围内环境法学科的前沿问题,为广大师生奉上一场难得的学术盛宴。本次环境法高端论坛上午9点开始,由武汉大学环境法所教授秦天宝主持。发言学者包括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大学教授Rob Fowler教授,IUCN环境法学院前秘书长、IUCN环境法委员会副主席、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教授Ben Boer教授,美国佛蒙特大学法学院教授、富布莱特学者David Mears 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挚萍教授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主任王树义教授。学者们演讲的范围很广,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秩序的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法制保障到环境基本法的完善。论坛气氛热烈,反响很好。

 

5、2010116日, DAAD校友为校友系列活动——“留德法学校友气候变化法专题研讨会”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召开。参加这次研讨会的有来自外交部、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与南开大学的留德法学校友,还有来自台湾地区成功大学以及德国来比锡大学的两位特邀校友。留德校友共同探讨了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法律应对问题。

 

6、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是IUCN内部设立的专门从事全球环境法教学和研究的机构,其成员遍布全球近百个国家,在世界上有着极大的影响。该机构办有一个官方网站,在线运行,定期向全世界发布各种信息,点击率很高。该网站有四个语种的版本,即英语、法语、俄语和汉语。此前已开通英文版和法文版。2009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获得中文版的支持编辑权。2010129日,IUCN环境法学院官方网站中文版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正式启动。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和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Rob Fowler教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大楼内共同点击“启动”按钮,标志着IUCN环境法学院官方网站中文版正式上线(http://www.iucnael.org/index.php?lang=zh)。

 

7、2010823日,日本福岛-湖北省“Glaobal Eco”交流项目一行10人在日本大学工学部长林久夫教授的带领下访问环境法研究所。“Glaobal Eco”交流项目的目的是通过交流加深对中日两国环境问题、能源政策等课题的理解,培养年轻人从国际视野角度思考和处理国际社会的共同课题的能力。代表团的成员是来自日本大学、福岛大学、磐城明星大学等高校环境工程专业、环境规划专业和环境法学专业的本科和研究生。王树义所长、罗吉副教授、胡斌主任会见了代表团一行。日本代表团成员介绍了他们正在进行的有关环境保护和节能的科研项目,王树义所长介绍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及环境法制的最新动态。双方还协商讨论了以后的合作前景。

 

8、20101211日下午2点,来自美国佛蒙特大学法学院的大卫?密尔斯教授在法学院325教室举办了一场英文讲座,主题为“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环境法思考”。佛蒙特大学法学院的环境法学领域在全美排名中高居榜首。目前,佛蒙特大学与我国多所知名大学有学术交流活动,武汉大学环境法所也将派访问学者赴佛蒙特大学进行学术交流。

 

9、20101017日至23日,来自荷兰马斯赫里赫特大学的教授Marjan Peeters来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进行学术访问。Peeters教授在访问期间,先后为我所研究生进行了两场讲座和一场讨论。参加活动的还有中国边界研究院的研究生以及法学院LLM项目的外国留学生。第一场讲座中,Peeters教授主要讲述了欧盟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对外政策。第二讲座是关于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内部政策。Peeters教授还就如何学习和研究环境法举行了一场讨论会。

 

10、20101011-17号,来自德国特里尔大学环境与科技法研究所的Reinhard Hendler教授应我所邀请,到我所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术访问。在秦天宝教授的主持下,Hendler教授为我所研究生与博士生以及中国边界研究院的研究生作了两场讲座,参加讲座的还有中国边界研究院的研究生和法学院中德班的学生。第一场的主题是“德国环境法的发展现状”, 第二场讲座的主题是“德国与欧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气候变化”。

 

11、2010108号,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院的资深国际环境法教授——Peter-Tobias Stoll教授和他的研究助理陈戈先生,应邀到我所访问讲学。Stoll教授专程拜访了环境法研究所王树义所长,双方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双方在分别介绍了各自的研究领域和专长后,未来合作的范围、方式、领域和优先活动达成了共识,并就环境法研究所学生赴该校留学一事达成初步意向。下午,Stoll教授以“国际法的碎片化与国际森林政策”为题作了一场讲座,参加讲座的主要有环境法研究所、中国边界研究院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法学院部分本科生。

 

12、20101121号至25日,来自宝岛台湾成功大学的王毓正教授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进行学术访问。访问期间,王毓正教授作了两场讲座,并和学生们开展了一次交流座谈会。王教授第一场讲座于1122日在环境法教研室进行,参加讲座不仅包括环境法专业的研究生和博士生,还有来自边界研究院和国际问题研究院的研究生,讲座的内容主要涉及台湾的环境影响评价这一制度。1123日,在法学院的120学术报告厅,王教授为我所学生做了主题为“环境与科技风险和法律应对”的讲座。

 

13.、2010115-7号,外交部气候变化办公室副主任郭晓峰先生,应邀访问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先生接见了郭先生,两人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并对当前国际社会热门的环境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讨论。 访问期间,郭晓峰先生参加了环境法研究所组织举办的DAAD留德校友气候变化专题研讨会。在会议上,郭先生作了题为《气候变化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的发言,这一发言阐述了气候变化下的国际法层面的诸多变化,特别是以气候变化的发展为主线,清晰的阐述了国际社会方面在应对气候变化时所作出的种种努力,使大家对整个气候变化法的国际法框架有了一个初步系统的认识。郭先生条理清晰的发言,使在座的听众都受益匪浅。 116日晚间,在秦天宝教授的主持下,郭先生为环境法研究所的师生做了一场题为《气候变化谈判和中国的立场》的讲座。

 

14.、应中国法学会的邀请,20101129日至128日,王树义教授代表中国环境法学界出席了在秘鲁首都利马圣?马丁大学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拉美法律合作论坛”,并应邀作大会发言。王树义教授的发言题目是“论世界遗产保护的法律保障“。本次论坛的主题是:世界遗产、能源与环境的法律保护;国际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和国际合作争端的解决。参加本届“中国——拉美法律合作论坛”的国家有中国、秘鲁、巴西、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墨西哥、巴拉圭等国。王树义教授的发言获得大会好评。会后,本届论坛的拉美方主席,圣?马丁大学法学院院长Ing Raul Bao Garcia 教授与王树义教授进行了专门会谈,表示圣?马丁大学法学院非常希望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进行长期合作,合作培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面的研究生,并邀请王树义教授到圣?马丁大学法学院作长期讲学,系统讲授中国环境法。目前,拉美地区的环境法研究很热,但环境法学方面的人才十分匮乏。因此,圣?马丁大学法学院希望借助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长期合作,提升圣?马丁大学法学院培养环境法专业研究生的能力。王树义教授表示十分愿意与圣?马丁大学法学院合作,并与Ing Raul Bao Garcia院长初步讨论了合作计划。

 

15、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我国加强相关立法研究是必要的。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瑞士合作与发展署于2010116日在北京组织召开“气候变化应对立法研究项目”启动座谈会。我所蔡守秋教授应邀参加本次会议。

16、20109月,秦天宝教授,在IUCN环境法学院(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Law)教学与能力建设指导委员会(Teaching and Capacity-Building Steering Committee)改组后的第一次全球选举中,成功当选新一届委员,任期为3年。IUCN环境法学院是目前最具国际学术影响力的权威性环境法学术机构。环境法学院的最高机构是学院理事会(Council of Academy),理事会下设研究委员会和教学与能力建设指导委员会两个机构。其中,教学与能力建设委员会的宗旨是就全球范围内环境法教学课程开发和学术能力建设等重大问题向学院理事会提出建议和决策参考,并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项目。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并保持适当稳定性,IUCN环境法学院决定自2010年开始对该委员会进行改组,将委员人数缩减至7人,每届任期3年。本次委员会改组选举,共有来自全球各国的近40名环境法学教授竞选。

17、受IUCN环境法学院邀请,杜群教授参与主编IUCN环境法学院系列研究成果,IUCN环境法学院第四届年会论文集英文出版物《环境法的执行与遵守:朝向更有效的环境法实施》胜利出版(Compliance and Enforcement in Environmental Laws: Toward Mor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Edited by Lee Paddock Du Qun, Louis Kotze, David Markell, Ken Markowitz, and Durwood Zaelke, Edward Elgar Publishers 2010)。IUCN环境法学院是全球分布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的环境法学者的大学联盟。它自2003年起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并将优秀年会论文集结出版。杜群教授参编IUCN环境法学院系列研究成果,是继上海交通大学王曦教授之后,我国环境法中青年学者第二次获此殊荣。

 

18、201011月,根据法学院的统一安排,我所出资在每个教室和办公室安装了冷暖两制式空调,其中大部分空调系我所从旧的环境法研究所大楼搬家时库存的旧空调。教师和学生的办公和学习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2010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