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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2011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17-03-23 发表者:原创文章 浏览次数:1988次

 

一、组织全国人大环资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专家座谈会

2011年417日上午九点,全国人大环资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专家座谈会在武汉大学行政大楼第一会议室举行。参加座谈会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许健民、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薛惠锋等。参加座谈会的环境保护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有: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杨朝飞、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司长李庆瑞等。湖北省陪同蒲海清同志一行到武汉大学参加专家座谈会的领导和相关人员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志慧、湖北省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霍小平等。

  受邀参加座谈会的专家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基地主任王树义教授,副所长李启家教授、杜群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罗吉副教授、柯坚副教授、吴宇博士、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侯浩波教授、环境科学系系主任周培疆教授、张维昊副教授、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邱秋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利红教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与资源保护研究所所长黄德林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部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旁听了座谈会。

  武汉大学校长李晓红教授、副校长谢红星、校长办公室主任钱建国参加了座谈会。潘岳表示,此次《环境保护法》修改,秉承四个原则:不求大求全,着力在某些方面实现突破;避免部门间纠葛,求同存异;在政府责任、公益权利、监管制度等方面寻求突破;合理确定功能定位,妥善处理衔接关系。“近年来,我部大量的课题项目都是武大承担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武汉大学是我们环保部的‘业务母校’。”潘岳对武汉大学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蒲海清副主任、潘岳副部长高度评价了参会各位专家的学识水平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表示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非常重要、非常有价值,全国人大环资委将认真考虑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蒲海清副主任代表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本次座谈会的基础上提出一份修改建议稿。

 

二、联合主办首届环境司法论坛

2011年610上午,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为期两天的全国“首届环境司法论坛”在云南昆明召开。此次论坛主题为:“环境司法专门化和环境公益化”。中华环保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十届全国人大环资主任毛如柏、前水利部部长杨怀民、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云南省高院院长许前飞等出席会议。来自国内的司法部门、环保行政部门代表和环境法专家学者等78个单位的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三、联合举办中法环境法研讨会

2011年422日,由法国驻华大使馆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同举办的“中法环境法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大楼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法国“法中环境协会”部分在汉会员、法国在汉留学生、武汉大学留学生院部分留学生、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武汉大学其他院系的部分师生约150人参加了研讨会。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总领事蓝博先生、“法中环境协会”驻汉首席代表达保罗先生、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教育专员德怡丹女士、科技专员傅磊先生、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法中环境协会”名誉会长王树义教授、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刘金波副处长参加了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环境法:中欧交叉视点”。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巴黎第一大学(索邦大学)法学院原院长雅克琳· 莫朗· 德维利尔教授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杜群教授作主题发言。她们分别侧重介绍了法中两国环境法的基本立法概况、环境法的渊源和基本原则,国家的环境管理体制,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工具,环境法的立法体系等重点问题。第二阶段为研讨,即与会者就两位专家的主题发言提出问题进行互动。

 

四、 201156日,受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法中环境协会(Environnement France Chine)中方名誉主席王树义教授委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法中环境协会中方主席秦天宝教授在法国巴黎参加了法中环境协会的工作会议。参加本次工作会议的还有法中环境协会法方主席Manuel PENNAFORTE律师、协会理事Gallet ALOIS律师、协会理事Sébastien BECK律师以及协会理事、巴黎十一大代表李俊毅博士等人。会议主要讨论了举行中法环境法专题研讨会以及加强环境法硕士生联合培养两个议题。双方初步商定201110月下旬在武汉举行第一次中法企业环境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并就会议的主题、规模、参会人员、组织形式以及经费来源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还一直同意继续推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巴黎十一大法学院之间关于硕士生联合培养的项目,并积极筹措资金,争取为来访学习的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双方商定,进行挑选和面试第一批来法学生,争取在9月份按时入学。

 

五、 2011413~15日,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院长Piet Taetman 教授、副院长Michel Tison教授、法学院外办主任Hans De Wulf教授一行来法学院访问讲学。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秦天宝教授等与Piet Taetman院长一行举行了会谈。

 

 

2011年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