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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7-03-23 发表者:原创文章 浏览次数:46335次

按照教育部关于基地建设的要求和本研究基地的发展计划,在教育部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以及武汉大学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本研究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学科建设、国内外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咨政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地建设

1. 2016年5月,教育部社科司下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100号),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参加测评并顺利通过评估;在法学片区的评比中,我所在九所基地中排名第四。此外,本次测评还就基地服务社会能力建设状况进行了单项排名,我所进入全国前50强。

 

2. 2016年10月,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下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反馈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项目总体规划评议结果的通知》,我所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项目总体规划顺利通过评估并获得评议专家的好评。

 

3. 2016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公号关注用户已达近9000人。在由南方周末绿色新闻部评选的“中国高校绿色公号周榜”中,综合影响力和排名一直稳居全国前列,多次荣膺榜首。

 

4. 我所与荷兰Brill(博瑞)出版社联合出版英文刊物“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CJEL,《中国环境法杂志》)第一期已经接近完成审稿,将于2017年上半年出版发行。

 

二、学术成果

本年度共出版著作2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代表性成果包括:

 

1. 蔡守秋所著《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和制度》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6年出版。

 

2. 2016年10月13日,秦天宝在《人民日报》(理论版,第11版)发表文章“将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轨道”。

 

3. 2016年4月,刘静在SSCI期刊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Politics, Law and Economics发表论文Compensation for Nuclear Damage: A Comparison amo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me, Japan and China。

 

4. 王树义在《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年第3期发表论文“论我国环境治理的权利结构”。

 

5. 王树义在《环境保护》2016年第23期发表论文“论绿色发展理念下环境执法垂直管理体制的改革与构建”。

 

6.杜群在《法律适用》2016第2期发表论文“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单一模式及比较视域下的反思”,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心《诉讼法学》2016年第8期全文转载。

 

7. 杜群在《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发表论文“美国页岩气能源资源产权法律原则及对中国的启示”。

 

8. 柯坚在《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发表论文“可持续发展对外政策视角下的欧盟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方略”。

 

9. 柯坚在《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发表论文“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探析——以诉权分析为视角”。

 

三、科研项目

本年度获批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十余项,累计经费两百余万元,主要有:

 

1. 秦天宝教授作为首席专家申报的《基于风险的环境治理多元共治体系研究》项目获国家社科基金2015年度重大课题(15ZDC031)立项,课题经费80万元。

 

2. Ben Boer教授申报的《国际环境法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的应对与引领》项目获批基地“十三五”重大课题,课题经费60万元。

 

3. 李广兵副教授申报的《深圳市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试点研究》项目获得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立项,课题经费35.30万元。

 

4. 秦天宝教授申报的《贵州省地下水污染防治条例》起草研究获批贵州省环保厅2016年度项目,课题经费10万元。

 

5. 李广兵副教授申报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读本》编撰项目获得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立项,课题经费8万元。

 

6. 罗吉副教授申报的《跨流域调水管理立法调研及资料收集》获批2016年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开放基金项目,课题经费5万元。

 

7. 柯坚教授申报的《长江流域绿色发展立法保障研究》获批2016年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开放基金项目,课题经费2.5万元。

 

8. 秦天宝教授申报的《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起草研究获批荆门市环保局2016年度项目,课题经费10万元。

 

四、主办会议

本年度共计举办了6场“珞珈环境法论坛”和多场其他学术会议。

 

1. 2016年7月14日至15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揭牌仪式暨“2016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在我所举行。与会专家学者聚焦“生态文明背景下土壤污染防治法律问题”,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言献策。来自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湖北省环保厅、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德国哥廷根大学等国内外多所科研院校的环境法专家50余人参加。此次论坛共吸引了包括新华社、中新社、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湖北日报、新浪、界面新闻在内的十几家媒体报道此事。

 

2. 2016年7月15日至17日,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武汉大学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201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武汉大学召开。本次年会以“新形势下环境法的发展与完善”为主题。出席会议的有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江苏省高院院长许前飞,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等领导,以及来自武汉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外100多家所科研院校的近200名环境资源法专家学者。

 

3. 2016年9月9日至10日,“环境守法与环境执法国际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ompliance and Enforcement of Environmental Law)暨“第四届中欧环境法学术研讨会”(4th Sino-European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al Law)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举行。来自比利时根特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南新罕布什尔大学、美国环境法研究所、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麦考瑞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境内外知名高校和律所,以及国内多所科研院校的近4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4. 2016年11月26日,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的珞珈环境法论坛第十期“中国环境法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对话”研讨会在法学院举行。来自中央编办行政体制改革司、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公安部等国家部委和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科学院等科研以及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的专家学者近40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5. 2016年3月16日,由湖北省环保厅、湖北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湖北省环境科学学会共同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的“贯彻《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矿区辐射环境监测研讨会”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召开。

 

6. 2016年4月7日至8日,“环境治理多元共治学术研讨会”暨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风险的环境治理多元共治体系研究》开题论证会举行,来自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以及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近2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

 

7. 2016年4月19日首次博士生跨学科沙龙“水污染与生态补偿——环境法与经济学的对话”在我所举行,来自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区域经济学的硕士生、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博士生参加了此次论坛,杜群教授、罗吉副教授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李雪松副教授共同就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8. 2016年9月27日至28日,“绿色理念下的环境立法与环境司法”武汉大学2016年环境法博士生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顺利举办。来自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等全国近十多所高校的数十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等专业的博士生参加了本次论坛。


五、学术交流

本年度共计来访外教50余人次,出境学术交流20余人次。

 

1. 本年度共计举办了27场“珞珈环境法讲坛”,邀请二十余位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和官员来所讲学,培训学生的实务知识及能力。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律师、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Marjan Peeters教授等。

 

2. 2016年2月19日,美国驻华大使馆环境科技卫生处参赞万德福(Christopher Kavanagh)、驻州总领馆副领事张瑞明(Johathan Adams)等一行四人来我所访问。

 

3. 2016年8月1日,来自美国佛蒙特法学院美亚环境法合作项目主任林小蝶教授等一行三人来我所访问。

 

4. 2016年9月6日,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监事长、北京天创盛世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洲,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华北中心副秘书长,移领云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成来我所访问。

 

5. 2016年4月13日至18日,“第三届海峡两岸环境、能源暨资源法学研讨会”在台湾地区高雄市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社团法人台湾环境法学会共同主办,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暨环境与能源法研究中心承办,主题为“地方环境法律题与对策”。我所教师蔡守秋教授、柯坚教授和李广兵副教授等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6. 2016年4月18-20日,中德重大水专项合作项目子项目SIGN-OPERA研讨会在柏林亥姆霍兹联合会总部顺利举行。我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和吴宇博士应邀参加了该次研讨会。

 

7. 2016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全国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实践基地第一届联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蔡守秋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副主任、我所秦天宝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秘书长罗吉副教授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8. 2016年6月20日至24日,第十四届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全球年会在挪威奥斯陆大学召开。本次年度大会的主题是“法庭中的环境法”。秦天宝教授、Ben Boer教授、吴宇博士等应邀参加了本次全球年会。

 

9. 2016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王树义教授、秦天宝教授、兼职教授吕忠梅副主任等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10. 2016年10月6日-9日,所长秦天宝教授、我所教授Ben Boer、所长助理李广兵副教授、所长助理胡斌老师一行四人访问英国阿伯丁大学。访问期间,我所代表团一行分别与阿伯丁大学副校长John Paterson教授、中国事务主管兼孔子学院英方院长威尔图达教授、法学院院长Anne-Michelle Slater教授等举行了会谈,并参加了“中英能源法比较研究国际研讨会”。

 

六、智库建设及社会服务

本年度在智库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在服务立法、司法、国际谈判和法治宣传方面成绩突出。

 

1. 2016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就秦天宝教授就7项立法提出的修改意见做出重要批示。

 

2. 2016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该白皮书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助力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面的成效予以肯定。

 

3. 2016年8月26月至9月9日,联合国关于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BBNJ)谈判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秦天宝教授应外交部和国家海洋局的邀请,作为中国代表团的法律顾问参加了本次谈判。

 

4. 2016年9月6日,我国正式成为《遗传资源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受环境保护部委托,秦天宝教授作为立法专家组组长,负责起草《生物遗传资源获取管理条例》,该条例也将成为《遗传资源名古屋议定书》在国内的首部配套立法。

 

5. 2016年2月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是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一次创新性突破。秦天宝教授受委托组织团队起草了该条例送审稿,杜群参与了该条例的部分论证并出席新闻发布会。

 

6. 杜群教授作为首席专家承担研究、论证和起草工作的《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在经襄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6月27日至28日第一次审议之后,又于2016年8月24日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这是襄阳市具备地方立法权以来进行的首批地方性立法之一。

 

7. 2016年1月13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蔡守秋教授、李启家教授、秦天宝教授应邀参加了本次专家咨询会。

 

8. 2016年6月21日,《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17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蔡守秋教授、李启家教授、罗吉副教授、兼职教授吕忠梅副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9. .2016年10月17日,《森林法(修改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29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王树义教授参加了会议。

 

10. 2016年11月22日,《核安全法(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3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李启家教授、秦天宝教授应邀参加了会议。

 

11. 2016年7月28日,我所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所长秦天宝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敏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开启了校检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合作模式。

 

12. 2016年9月26日至2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在湖北宜昌召开治国理政论坛“新发展理念系列理论研讨会”第三场研讨会,会议的主题是“坚持绿色发展”。秦天宝教授受邀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在大会做主题发言“把环境保护纳入到法治轨道”。

 

13. 2016年4月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66次常务会组织开展2016年度首次学法活动,集体学习2015年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学法活动由万勇市长主持,王树义教授应邀作辅导报告。

 

14. 2016年6月28日至30日,湖北省环保厅在黄石市举办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培训班。秦天宝教授就《条例》作了专题讲座。

 

15. 2016年7月4-9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在武汉举办了“2016年湖北省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罗吉副教授为该培训班授课。

 

16. 2016年9月11-13日,黄石市举行了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专题培训班。所长秦天宝教授、副所长杜群教授和所长助理李广兵副教授为该培训班授课。

 

17 2016年9月30日,2016年度“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在湖州举行。王树义教授作题为“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题辅导报告。

 

18. 2016年10月27日,《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解读讲座在三亚市市委党校学术报告厅成功举行,杜群教授受邀担任解读专家,为三亚市党政机关200多名干部详细解读条例。

 

19. 2016年7月,湖北省委办公厅发布《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组建省委法律顾问队伍的通知》,杜群教授受聘为湖北省委党内法规法律顾问。

 

20. 2016年11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天津大学联合举办的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成立暨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王树义教授、秦天宝教授受聘为基地研究员。

 

21. 2016年1月17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并召开专委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秦天宝教授当选为副主任委员。

 

七、人才培养

1. 今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6名,博士研究生6名,访问学者2人,外国留学生4人。毕业硕士生18人,博士生10人,外国留学生2人。

 

2. 吴宇博士赴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访学一年。2014级博士生乐清月赴美国加利福利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留学一年,2014级硕士生何棠赴德国特里尔大学留学一年。

 

3. 2016年6月,张菁博士生、卫乐乐博士生等应邀参加了第十四届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全球年会。

 

4. 2016年11月12日-13日,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在河海大学举行。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以我所研究生为主力的武汉大学代表队获本届比赛亚军,这也是我校继上两届荣获冠亚军后,再获佳绩。

 

5. 在2016年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中达环境法学位论文奖学金的评审中,杜寅博士和裴一林硕士获得优秀学位论文奖,乐清月、周迪、王甜、魏巍、董芳五人获得学位论文奖学金。

 

八、校友动态(非完全统计)

1. 本年度共计举办9场“环境法茶座”,邀请10名所友来所分享工作和生活经历,包括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王曦教授、武汉大学肖隆安教授、陈汉光教授、李生汲副教授、许莲英副图书馆员、美国博格华纳中国首席律师谭彪博士、自然之友环保法律项目负责人葛枫、宁波大学钭晓东教授、西北政法大学黄政副教授等。


2. 2016年1月,所友常纪文研究员当选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3. 2016年3月,所友吕忠梅、蔡学恩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


4. 2016年6月,贵州省青年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黔金丝猴保护公益圈”启动仪式在贵阳举行。会议选举产生所友、贵州仪程律师事务所谢虹律师为会长。


5. 2016年7月,所友蔡学恩律师受聘担任湖北省委法律顾问。


6. 2016年8月,所友林瀚章出任深圳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巡视员。


7. 2016年9月,所友、武汉大学杰出校友、美国胡知宇律师继续在我所设立“胡知宇环境法奖学金”。


8. 2016年10月,所友、1985级硕士生别涛出任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9. 2016年10月,所友、北京大学汪劲教授负责主办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院“‘培训培训者’项目”之中国高等法学院校环境法教师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市高校的三十余名优秀青年环境法教师接受了为期一周的培训活动。


10. 2016年11月,所友、上海交通大学王曦教授在《清华法学》2016年第6期发表论文“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顺序”,引起环境法学理论和实务界的热议。


11. 2016年11月,所友吕忠梅、别涛、张建伟、张梓太等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研究员。


12. 2016年12月,所友、宁波大学钭晓东教授申报的《社会源危险废弃物环境责任界定与治理机制研究》获得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所友、华中师范大学王清军教授申报的《水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获得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