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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忠梅出任湖北经济学院第二任院长

发布日期:2017-02-07 发表者:原创文章 浏览次数:6376次
院长吕忠梅在会上发表讲话
  本网讯(记者邹冉 摄影杨宏斌) 6月19日上午,学校召开副处及以上干部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绪群在会上宣布省委决定,吕忠梅出任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原院长许建国同志已于今年3月调任湖北省地税局局长。
  陈绪群在讲话中对我校过去几年所取得的办学成就予以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几年来,湖北经济学院在党委书记周元武和原院长许建国同志的带领下,在短短四年多的时间里,按照“入主流、办特色、高起点发展”的发展思路,以办人民满意的本科院校为目标,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三校合并平稳过渡,新校区建设进展顺利,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办学规模稳步扩大,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他对新的领导班子提出了四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顾全大局,加强团结,增强领导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树立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
  校党委书记周元武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及全校师生员工,对吕忠梅调任我校院长表示热烈欢迎,感谢省委、省委组织部对学校发展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并表示,新的领导班子一定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办人民满意的本科院校”放在第一位,带领全校师生把学校建设好、发展好。
  吕忠梅在会上发表了情真意切、热情洋溢的讲话。她表示,一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廉洁奉公;坚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把学校的发展作为头等大事,与全校师生一道,为学校发展作奉献。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安丽主持会议,并代表省高校工委,对学校班子建设和学校工作提出要求。她强调,这次学院主要负责同志的调整,是省委从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校师生员工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决定的精神上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同心同德,团结奋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实现学校新一轮的快速发展。
 
环境法研究所1987级所友:吕忠梅,女,1963年3月生,博士学位,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科研处副处长、经济法系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农工民主党湖北省委副主任委员,省女法官协会会长,三峡总公司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