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珈环境法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交流 > 珞珈环境法论坛

国内专家齐聚珞珈山,共议环境法时代发展

发布日期:2017-04-14 发表者:原创文章 浏览次数:24506次

2016年11月26日,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的珞珈环境法论坛第十期“中国环境法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对话”研讨会在法学院325教室顺利举行。本次活动也是庆祝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建所35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一。来自中央编办行政体制改革司、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公安部等国家部委和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等科研以及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的专家学者近40人参加了此次论坛。我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副所长李启家教授、罗吉副教授、李广兵副教授、吴志良副教授、胡斌老师、刘静博士和全所博士、硕士研究生都参与了此次论坛。

论坛全体与会人员合影

上午9时,论坛开幕式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李广兵副教授主持,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发表开幕式致辞。首先,他表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建所35周年所庆系列活动逐渐接近尾声,但活动日益精彩,本期珞珈环境法论坛更是将所庆活动推向新的高潮。本次论坛主题“中国环境法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对话”经过深思熟虑,有着特殊的意义;旨在回顾历史、着眼现实、展望未来。在中国环境法治和环境法学发展的历程中,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均扮演了重要的推动角色。这要感谢历代环境法学人的突出贡献!他表示,参会代表均是理论和实务界的优秀代表,相互之间的思想交流,必能为我国环境法治和环境法学的发展献计献策。

会场全景

本期论坛分为主题报告和单元讨论两个部分。主题报告阶段由我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我所副所长李启家教授以“环境法的时代性”为主题进行了报告,他指出,环境法的时代性与民主性、开放性等多个概念相联系,我们应在基本思想与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基于新的理念、价值判断去思考新的问题、开放理解,并且在这一过程中要允许“试错”。另外,他提到“共同体理论”的内涵包括共有、共享、共治,环境共同体其实就是通过环境保护实践、环境法治实践以及相关理论研究而形成共同认识。任何共同体实际上都是利益共同体,环境保护需要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的认识,进行利益识别,从而将利益类型化满足有多样化需求、形成多样化满足方式。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胡静副教授与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长钭晓东教授作为先后就报告主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胡静认为,第一代环境法学的发展可以说是以命令控制为代表,体现了对利益的限制;到了第二代则逐渐发展成为利益的共享与双赢,兼容各种利益,并在具体的时空背景下进行考量。环境法的开放性不仅是这个时代需求开放,也要针对其他学科开放。钭晓东教授则借用庞德的话指出,“对过去,法律是文明的产物;对现在,法律是维护文明的手段;对未来,法律是推进文明的动力。”因此环境法要体现时代性则要从时空维度上概括历史、评估现状、预测未来,并主张不仅要以问题主义为导向,更要从实际上解决问题,进行方案建构、政策推进。


单元探讨阶段分为三个部分进行,第一单元主题为“环境管理体制研讨”,由我所李广兵副教授主持。中央编办行政体制改革司处长从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指出要心存家国情怀、运用法治思维研究环境管理“组织法”,推动环境法的发展;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调研员姚似锦则具体从水的角度表示,要立足于自身规律实现流域的统一配置,立足于永续发展实现环境体制改革。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黄开智就自身工作经历表示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物联网的新技术,吸纳公众参与、服务于环境监督、清除区域壁垒,运用法治机制和理念从而推动环境法发展;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唐忠辉以“我国的水治理体制”为题,点面结合,从地域管理、问题管理、工程管理等角度对水治理体制的现状及影响因素等进行了分析探讨。


第二单元主题为“环境执法研讨”,由我所罗吉副教授主持。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赵胜军以“环境污染犯罪风险控制初探”为题,系统介绍了污染环境罪风险预防与事后补救的具体措施;北京“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总监葛枫女士则以自然之友的种种法律行动——参与环境立法与政策制定、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为例介绍了环保NGO在推动环境法发展中所展现的作用;联化集团法律事务部冯敬尧则从企业的角度就自身工作经历和感受谈了谈对环境执法的看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余耀军副教授就此单元进行了点评。


第三单元主题为“环境立法和理论研讨”,由我所吴志良副教授主持。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长钭晓东教授的发言题目为“环境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辨”,他从缘由、逻辑主线、关键问题及发展方向展开,指出环境问题虽是全球化问题,但要着眼于地方性民族文化与生态要素寻求中国特色,处理好环境法与其他部门、与环境科学、与继承发展,处理好理论与实践、改革与渐进的关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胡静副教授以“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性质”为主题,并就行政机关与法院在此过程中的责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黄政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廖建凯博士分别以“危险物品转移中的控制、现状”“生态损害的救济路径——对环保组织提公益诉讼的反思”为主题进行了发言。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博士后程多威的报告主题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视角的一点思考”,强调从全球化背景下理解中国环境问题,进行中国特色制度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高利红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刘静博士先后分别对发言报告主题一一进行了评论并发表了自己的想法。



下午6时,我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了闭幕式,副所长李启家教授作了研讨会总结与闭幕词,他表示到场的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进行了充实的主题报告,所有与会代表就不同的主题进行了热烈探讨,点评人的结论也十分精彩。最后李启家教授对到场参与研讨会的各位代表、所友表示衷心感谢,对全体与会人员及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据悉,本次研讨会系“珞珈环境法论坛”(Luojia Forum on Environment Law)第十期活动。珞珈环境法论坛,是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筹办和组织的制度化学术交流平台。论坛旨在通过学术会议的形式,为国(境)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提供沟通互动的高端平台,以期促进环境法学的发展、推动环境法治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