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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ResearchInstituteofEnvironmentalLaw,RIEL)成立于1981年,是中国乃至亚太地区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机构,由武汉大学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创建。1999年,首批入选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1年和2007年两次被教育部评审为环境资源法学科唯一的国家重点学科。

研究所学术团队建设成效显著,逐步实现了团队成员的国际化、多元化和年轻化。研究所现有专职教学研究人员12人,包括教授7人,副教授4人,讲师1人。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是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秘书处所在地,同时还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院(IUCN-AEL)认证并授牌的首个“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是“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的支撑单位。2015年11月,研究所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

作为中国最早的环境法学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三十多年来,研究所共为社会各行业输出了一千多名高水平的复合型人才,其中既有成就卓著的专家学者,政绩斐然的党政军中高级领导干部,也不乏声名遐迩的企业家,以及卓有建树的实务工作者。部分杰出所友包括: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王曦、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柳芳等。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作为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智库,在国家环境法治建设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先后承担了全国人大、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亚洲开发银行等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近千项。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起草或修订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公共共有物的良法善治》《法治的生态转型和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基于风险的环境治理多元共治体系研究》;亚洲开发银行全球招标项目《土地退化防治能力建设项目》等。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经常性地向国家立法机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提出关于国外环境法的最新研究成果及相关信息,密切跟踪国际环境公约和谈判的动态,先后派员参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汞公约》等国际条约相关议题的现场谈判和对案准备等工作,为中国的环境外交、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国际环境条约的谈判和履行提供法理支持,维护国家的环境权益。

研究所已成为国内环境法学术交流的主要中心,先后创办“珞珈环境法论坛”、“珞珈环境法讲坛”以及“珞珈环境法茶座”等高端学术交流平台。研究所是中国环境法学“走出去”的主力军,业已成为全球环境法学术交流的重镇。全所教师均有在欧美知名大学留学的经历,部分教师在国际上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影响力和话语权。

研究所拥有全国最大的的环境法学图书资料中心。研究所出版的全英文ChineseJournalofEnvironmentalLaw(《中国环境法学刊》)是我国环境法学术界第一本期刊类出版物,ClimateLaw(《气候法》)和《环境法评论》也在学界产生较大影响。研究所微信公众号已有近万名订阅用户,综合影响力位居全国高校绿色公众号前列。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首任所长是中国环境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韩德培先生,现任所长为秦天宝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