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会议
1.2015年4月17日至18日,第二届海峡两岸环境法研讨会在武汉大学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与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武汉大学台湾研究所联合承办。会议代表近百人,分别来自海峡两岸三十余所高校,还有来自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环保NGO等实务界的代表。
2. 2015年6月22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了“气候变化法律应对国际研讨会”。六位来自美国、德国、荷兰、法国、澳大利亚和南非的知名学者、资深法官和专家与我所二十余名师生共同就气候变化相关法律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二、学术交流
1. 2015年2月,秦天宝教授在荷兰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交流访问,访问了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并顺访了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莱顿大学和乌特勒支大学,取得丰硕成果。
2. 2015年4月26日,所长秦天宝教授应邀参加了首届长江生态经济发展论坛暨阿拉善SEE湖北中心发起大会,并在主题论坛环节与其他嘉宾进行对话。
3. 2015年5月14日,蔡守秋教授、王树义教授、秦天宝教授出席由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主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
4. 2015年6月22日,秦天宝教授应比利时王国驻华大使馆的邀请,作为唯一的高校代表参加了在武汉举行的“城市化论坛”。比利时国王菲利普陛下、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先生致开幕词。秦天宝教授发言的主题是“比利时来华企业应注意的环境法律问题”。
5. 2015年6月24日,蔡守秋教授和秦天宝教授应邀出席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主办的“和谐·合作·发展·责任—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理念与实践”国际圆桌会议。
6. 2015年6月25日,秦天宝教授应邀出席《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1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
7. 2015年6月27日,蔡守秋教授、Ben Boer教授和秦天宝教授应邀出席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5年年会,并参加“绿色化与立法保障”分论坛。
三、智库建设及社会服务
1. 2015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聘请蔡守秋教授和王树义教授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和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同时聘请王树义教授兼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2. 2015年1月25日至27日,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举办了3期宣传贯彻《武汉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培训班,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担关于《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其相关法律的培训。罗吉、吴宇等教师在培训班分别就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解读。
3. 2015年4月21日,湖北省宜都市举办了《新< 环境保护法>解读》的法制专题讲座,秦天宝教授为宜都市的党员干部就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背景、内容和影响进行了解读。宜都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和各乡镇和开发区的负责同志以及全市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共150多人聆听了讲座。
4. 2015年4月29日,秦天宝教授应邀担任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新《环境保护法》专题讲座的主讲嘉宾举行。郧阳区各级党政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了讲座。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