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迎接教育部社科司组织的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的第二次评估
2008年10月,教育部社科司发布了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的第二次评估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环境法研究所于2009年2月准备并提交了重点研究基地数据证明材料(分为20项,共计1000余页),重点研究基地20项代表性成果(著作10余本,论文复印件300余页)。同时填写完成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系统(分为简况、人员、科学研究、学术交流、重大委托、咨询与成果、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等项)和评估申请书。在下半年,又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和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要求,对文字材料和数据库材料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和补充完善。
二、完成院史编写中环境法部分的编撰工作
2009年是武汉大学恢复法学教育30周年,为了全面回顾法学院30年的发展历程、系统总结办学经验,法学院决定编辑出版《珞珈法苑漫虹霞》。环境法研究所具体承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的编辑工作,在第二编的第七章,对环境法学的历史沿革和现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服务社会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总结。
三、召开国际、全国性研讨会
1. 8月3日-5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9年学术研讨会暨理事会换届大会在昆明举行。这次会议由中国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设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昆明理工大学联合主办、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参加研讨会的外地环境资源法学法律工作者共有近300名代表。会议秘书处征集到100多个单位的300多位作者的论文300余篇。8月5日下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第三届理事会在云南省昆明市云安会都4楼2号会议室召开。大会首先由第二届理事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在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后,召开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议。理事会议全体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副秘书长候选名单,组成了研究会第三届的领导和办事机构。蔡守秋教授再次当选为会长、王树义教授任副会长、李启家教授任秘书长,秘书处设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 9月28日至30日,环境司法实务国际研讨会在贵州省贵阳市红枫湖畔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承办,会议由我所所长王树义教授主持,会上美国丹佛大学法学院乔治?普林教授,全球环境成果组织(CEO)合伙人凯瑟琳?普林女士,前美国总统克林顿任命的职业病与健康委员会裁判专员古德丹律师以及来自中国环保部、中山大学、中华环保联合会的专家学者,云南、贵州、武汉、广州等地的法官、检察官共五十余人,就环境司法专门化道路、环境损害赔偿等问题作了深入研讨,本次研讨会受到贵州当地政府和媒体的高度关注。
3. 11月2日-5日举办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第七次全球学术会议,详见成果简报。
四、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1. 9月24-25日,秦天宝教授应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邀请,参加了在其日内瓦办公室召开的“关于有害环境活动所造成损害之责任、应对行动和赔偿的国内法的编制准则草案专家协商会议”。会议所评议的法律文件将于2010年2月,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会议上审议通过,成为国际软法文件。在专家协商会议上,秦天宝教授提交了关于该准则草案及其评注草案的评论性意见,并和其他专家一起逐条审议了该该准则草案及其评注草案。这些评论性意见受到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重视,获得广泛采纳,并体现在修改后的准则草案及其评注草案中。
2. 10月,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聘请蔡守秋教授为国家减灾委第二届专家委员会专家。10月17日至20日,蔡守秋教授作为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甘肃调研组成员,前往甘肃陇南地区调研地震灾后重建情况,实地考察、调研了陇南市的康县、武都区等县、区的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 10月18日至11月16日,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兼职教授Ben Bore在环境法研究所进行访问讲学。Ben Bore教授是澳大利亚环境法的先驱者之一,在澳大利亚及世界范围内环境法学界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并曾担任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副主席以及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秘书长。作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老朋友,Ben Bore教授早在1995年就曾访问环境法所,并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作为环境法研究所正式聘用的兼职教授,Ben Boer先生每年来武汉进行1-2个月的访问和讲学。Ben Bore教授来访期间,担任了部分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国际环境法》课程教学任务,这些课程和专题讲座涉及国际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及前沿问题,为同学们构建了良好的知识框架。来访期间,Bore教授还协助筹办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同主办、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协办的“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第七次全球学术年会”。此外,Bore教授还协助环境法研究所与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进行协商,并促使该学院“第一个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落户环境法研究所。
4. 10月21日至22日,蔡守秋教授参加在郑州召开的“第四届黄河国际论坛:生态文明与河流伦理”,被选为该论坛技术委员会委员,同时被选为委员的还有武汉大学茆智等15位院士和16位国外教授专家。蔡守秋教授在21日上午的“河流伦理及河流健康生命”会上,作了题为《“主、客二分法”批判论纲》的大会重点发言,《黄河报》对蔡教授的发言进行了重点报道。
5. 2009年11月23日至27日,杜群教授应澳门国际研究所邀请,赴澳门参加了为期一周的“中欧流域治理(RiBaGo)研究项目”的首次会议。此次会议是RiBaGo研究项目的首次会议,约有四十位来自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英国、德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著名高校的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会议。在研讨会上,杜群教授作了题为“中国多层次水治理:流域机构的角色”的英文演讲,得到了与会学者的重视和热烈反响。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李丹也应邀参加了此次学术活动。受澳门大学法学院PAULO CASTRO教授的邀请,杜群教授在澳门大学法学院JEAN MONNET讲座作了同名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及环境法研究所与国际知名高校和学者之间的合作交流。
6. 作为武汉大学恢复法学教育三十周年庆典系列学术活动之一,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Daniel Partan教授于2009年11月29日下午在环境法研究所做了一场主题为“全球气候变化:经济、科学、政治和法律”的讲座。秦天宝教授主持了讲座,2009级环境法硕士研究生、边界学院的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