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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2007年第2期
2017-02-08 2183 次

学术会议与交流

7月15日,王树义、蔡守秋教授应邀访问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与环境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进行了座谈。期间,王树义、蔡守秋教授分别作了专场学术报告。 7月25日,环境法研究所与国家环境保护局生态司在北京举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起草工作研讨会。国家环境保护局生态司朱广庆副司长,政策法规司别涛副司长等官员,环境法研究所王树义所长、罗吉副教授及其他高校的代表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7月25日,王树义教授与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教授向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主任毛如柏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改研究情况。毛如柏主任听取汇报并作相关指示。

7月26日,王树义教授和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蔡微于北京约见了亚洲开发银行中国项目部官员彭小华先生,就亚洲开发银行资助环境法所举办“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国际研讨会”事宜举行会谈。会谈结果是亚行向环境法所提供11万元人民币的会议资助费。

8月13日-14日,环境法所在兰州举办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国际研讨会”,来自中国、日本、新加坡、比利时、澳大利亚的5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还编辑出版了会议论文集。

8月17-19日,环境法所秦天宝副教授参加了在孟加拉首都达卡召开的“第五届全亚公益环境法大会”,作了题为“里约后15年中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进展:以《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暂行办法》为例”的主题发言,并主持了“中国与南亚以及东南亚各国的跨界环境法律行动”专题的讨论。

8月25日至27日,王树义教授应邀赴日本参加“环境纠纷处理中、日、韩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期间,王树义教授主持了一场专场讨论并作专家点评。

9月3-5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条约和法律处在日内瓦国际环境大厦召开“回顾《环境法发展和阶段性回顾的MONTEVEDI规划III》”的国际专家会议。来自十多个国家的15位环境法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副所长杜群教授应邀参加了会议。

9月9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江泽慧参观了环境法研究所,并和所长王树义教授就中国林业的历史性转变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修改研究问题进行了热烈交谈。顾海良书记、湖北省科协领导陪同参观。   

9月10~11日, 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在北京联合主办了“生态功能制图、模型与监测评估国际研讨会”。副所长杜群教授受邀参与了“自然资本项目”的中国示范项目的政策研究,并就“中国生态系统服务政策回顾与分析”作了主题发言。 9月,环境法所秦天宝副教授当选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教学与能力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并于2007年9月13-14号赴德国波恩IUCN环境法项目总部参加了该委员会2007年的年会。会上,秦天宝副教授主持了“学术能力建设”单元的讨论,并代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介绍了环境法所拟议的“环境法师资培训班计划”。

9月20日,王树义教授出席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召集的“中国环境发展战略—法制保障部分”的专家咨询会并作了专题发言。 10月12日,王树义教授出席了北京大学主办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国际论坛”并对《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草案)发表了意见。 10月20-22日,所长王树义教授和秦天宝副教授参加了法国巴黎十一大举行的由环境法所与法国巴黎十一大以及巴黎Boivin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首届中法环境法专题研讨会”,分别做了题为“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现状与未来”以及“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进展”的主题发言,并回答了与会代表的提问。

10月22日,王树义教授还在法国著名的环境法专业律师事务所——Boivin律师事务所,以“中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为主题,为法国行政法院的法官、巴黎知名的环境律师、Total石油公司等已经以及即将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的代表共30余人等做了专题演讲。

10月23日,副所长李启家教授在西北政法大学作了“公共性与环境法”的讲座。10月25日,李启家教授应邀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文学院作“环境危机与环境法转型:应对与适应”的学术讲座。 10月24~25日,2007年度环境法基地学术研讨会暨第二届中法环境法学国际研讨会在法国巴黎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法国]中法法律研究与交流协会、巴黎第五大学联合举办。来自中国近十所高校的14位代表和法方的2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农业和环境安全”。 11月2日,所长王树义教授、罗吉副教授参加了在上海举行的“比较法视野下的生态文明”学术研讨会。王树义教授在会议第一单元作了“生态文明与环境法的发展”的主题发言,并主持了会议总结。罗吉副教授对第二单元“生态文明与中国-东盟法的合作”进行了点评。11月2日晚,王树义教授在上海财经大学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问题研究”的专场学术报告,并回答师生们提出的问题。 11月21日至28日,秦天宝副教授应巴西巴拉那州立大学和中巴学术交流中心的联合邀请,对上述两个机构进行了访问。 11月24日,蔡守秋教授、李启家教授、罗吉副教授、柯坚副教授等应邀参加了在中国地质大学举办的“2007年中日中青年环境法学术论坛”。蔡守秋作了题为“关于制定《环境侵权救济法》的设想”的讲演。分组会上,李启家教授作了题为“中国第二代环境法展望”的发言;柯坚副教授作了“从学科名称的演变看环境法学科发展”的发言,罗吉副教授进行了评论。 12月1日—2日,所长王树义教授应邀出席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北京主办的“2007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并作了题为“关于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问题的初步思考”的演讲。论坛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美国环保协会协办。 12月2日,王树义教授在北京与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汪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改研究问题进行了会谈,并达成了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持修改研究工作的意向。 12月10-12日,杜群教授应邀参加了在荷兰海牙举办的主题为“为公共主体和私营主体寻求有效的国际争议解决”的世界法律大会,并作了主题发言。 12月12日,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兼筹备处主任汤德宗教授访问了环境法研究所,并作了题为“资讯公开暨资讯隐私判决评释”的专题学术报告,王树义教授主持了报告会。

12月15至16日,所长王树义教授、罗吉副教授、柯坚副教授应邀参加了在中山大学举办的“2007年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法律发展学术研讨会”。王树义教授在全体大会上作了“中国环境立法的最新发展”的主题发言,另两位主题发言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和中国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16日,作为发起人之一,王树义教授出席了“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法律发展研究会”的组织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下届学术会议在香港大学举行。 12月18日,王树义教授在北京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司土壤处处长张山岭进行了工作会谈,自然生态司决定委托王树义教授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研究项目的第二期研究。   

12月19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第四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江平主任等16位来自立法界、司法界、学术界的法律专家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环境法所蔡守秋、王树义教授作为法律专家委员出席了会议。 科学研究 8月28日,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杨淳及总工程师马建华为组长的专家组对王树义教授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法》起草研究项目(第一期)进行验收,专家组高度评价项目成果,通过验收。

11月20日,王树义教授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正式签订合同,接受后者委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法》起草研究项目(第二期),项目经费为20万元。   

11月25日,副所长杜群教授主持的200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能源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举行了开题报告会。社会科学部谭玉敏副部长、所长王树义教授、基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萧乾刚教授、WYO学院院长余敏友教授等领导以及环境法所的部分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了会议。

12月,秦天宝副教授的专著《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研究》获“武汉大学第十一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 12月,秦天宝副教授所主持的课题“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获司法部“200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立项。 12月11日,王树义教授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河道采沙管理局签订合同,进行《长江河道采沙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研究,项目经费为10万元人民币。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杨淳出席了合同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