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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参与申报项目公示
2020-05-18 2748 次

2020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参与申报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大禹奖办字〔2020〕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拟参与申报项目“水资源保护立法理论与实践”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材料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法学院

联 系 人: 胡斌

联系电话: 027-68752091 13387508812

附 件:“2020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参与申报项目公示材料”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2020 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参与申报项目公示材料

1、项目名称:水资源保护立法理论与实践

2、提名奖项/等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3、主要完成单位及其排序: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武汉大学

4、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

刘兆孝、杜群、张淑玲、吴国平、王孟、李斐、袁建平、刘扬扬、邱凉、许秀贞、耿直、王中敏、邓瑞、樊皓、邓志民

5、主要创新点:

(1)提出了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基础理论。提出了水资源保护的新内涵、立法目的与原则、管理体制、法律制度等内容,廓清了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关系,完善了我国水保护立法理论,有效解决了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理论难题。

(2)创建了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制度体系。提出了水功能区管理的技术规范,创建了以水功能区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了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需水保障、地下水保护等制度框架,奠定了我国新时期水资源保护立法和管理的根基。

(3)构建了水资源保护立法的顶层设计框架。提出了《水资源保护法(条例)》立法范本,设计了立法框架的条款建议,解决了立法实践难题,提高了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4)有效地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多层级立法实践。成果为水资源保护立法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并被《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以及流域、地方多层级水资源保护立法所采纳,推动水资源保护立法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