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由广东省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会和广州金融业协会发布的《企业ESG评价指南》(标准编号T/IPIF 0015-2022)正式发布并实施。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参与了该指南的起草。广东省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会日前向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颁发了团体标准起草单位证书。
ESG评价,指的是环境、社会和治理(environment,society and governance)三个方面的评价,评价目标是围绕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做出逻辑合理的评价。《企业ESG评价指南》以我国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精神作为指引,以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企业ESG发展的系统性、合理性、先进性作为评价纲领,按照行业特征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企业开展ESG评价。该评价以环境、社会、治理三个主要考察模块组成ESG模式,每个模块设立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环境方面包含资源消耗、污染防治、气候变化、综合管理;社会方面包含企业员工权益、产品责任、供应链管理、社会响应;治理方面包含治理结构、治理机制、管理效能。
《企业ESG评价指南》的产生顺应了国家的战略需要和现实需求。2022年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积极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ESG绩效评级和ESG投资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标准化“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研究制定ESG评价标准体系。
《企业ESG评价指南》起草单位来源十分广泛,分别来自专业协会、企业、律师和科研机构,包括广东省绿色生态发展评估与推广中心、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澳门国际投资协会、香港恒光环球采购供应链集团、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珠江化工涂料有限公司、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等数十家单位。指南是多方联合研究的共同成果。
几十年来,环境法研究所一直践行服务于我国的环境法治建设实践,发挥智库功能的宗旨,积极参加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建设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智库的作用,为我国建构先进的环境法律体系、促进公正的环境执法和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改革,提供立法支持、政策咨询和决策参考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本次参与起草企业ESG评价指南并获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证书,是环境法所积极参与相关标准体系建设、为各行业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方法指导所开展的一个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