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上午,我所秦天宝教授应邀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举行的黄河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并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出席。
(新华社记者丁林 摄)
秦天宝教授作为唯一专家学者代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秦天宝以“有效实施黄河保护法,确保黄河流域水安全”为题发言,提出在法律实施阶段,应当坚持统筹协调治理的保障理念,围绕水安全保障重点领域,推动水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
座谈会结束后,栗战书委员长亲切接见了发言代表,并同大家握手交谈。秦天宝向委员长简要汇报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历年参与全国人大各项环境资源立法起草、调研和评估的情况;栗战书委员长对此予以肯定,并勉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加强研究,继续参与,不断为我国环境立法工作做出贡献”。
黄河保护立法从2020年11月启动以来,历时两年,于2022年10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全票通过,成为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标志性立法。在此过程中,秦天宝教授作为黄河保护立法咨询专家,充分发挥武大环境法学科的整体专业优势,深度参与了立法工作。2021年5月,秦天宝教授应水利部邀请,参加《黄河保护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论证会,并提出立法草案框架等方面的修改完善建议。2021年10月22日,秦天宝教授应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环境监督管理局邀请,为该局做“《长江保护法》对黄河保护立法的启示”的专题辅导。2022年1月13日,秦天宝教授和刘彤彤博士受中国法学会邀请,参加其组织的《黄河保护法(草案)》立法专家咨询会(视频),就立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2022年10月10日,秦天宝教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作为唯一法律专家参加《黄河保护法(草案)》通过前评估会,对立法草案的最后完善提出建议。法律通过后,水利部专门致函武汉大学,指出秦天宝教授“为推动法律顺利出台提供了有力支持,作出了积极贡献”,感谢武汉大学和秦天宝教授“对黄河保护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
秦天宝教授围绕黄河保护立法的重要理论问题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会,阐释学术观点,为立法工作提供法理支撑。秦天宝教授与王艳分博士合作,先后发表“论流域协调机制——以《黄河保护法》(草案)第四条为考察对象”“国家和地方立法权关系视野下的流域立法”(与王艳分博士合作)等文章。2021年10月17日,秦天宝教授参加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1年会暨202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就黄河流域立法的重点问题参与学术研讨。2021年10月22日,秦天宝教授参加“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技术交流研讨会”,以“流域司法保护的新发展”为题做主旨发言。2022年8月28日,秦天宝教授参加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的第三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论坛”,以“央地关系视角下的流域立法”为题做主旨报告。2022年12月11日,秦天宝教授参加中达环境法论坛,以“央地关系视角下流域立法的审思与完善”为题做主旨报告。
同时,秦天宝教授在中央媒体积极发声,对黄河保护立法(草案)进行解读,引导舆论。2021年12月21日,秦天宝教授接受新华社采访,就黄河保护法一审稿必要性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12月22日,秦天宝教授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采访,就黄河保护法一审稿的特点和亮点进行解读。在黄河保护法获得通过后,秦天宝教授在《中国水利报》发表专栏文章“黄河保护法是流域水安全的有力法治保障”,对黄河保护法进行法规解读;接受《中国环境报》和界面新闻等媒体采访,就黄河保护法如何保护母亲河、构建流域生态保护大治理格局进行专家解读。
我所长期以来关注水利法治,将“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下重点流域等生态环境治理”列为十四五基地重大课题之一;水法研究团队正积极参与《水法(修订草案)》《防洪法(修订草案)》等水利法律的修订论证工作,以期为我国水利法治的不断完善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