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2日下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40周年所庆系列活动暨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一百二十三讲在法学院446会议室开讲,同时以线上方式直播。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了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Werner Scholtz教授,讲座的主题是“生物多样性法从可持续利用到‘道德和人道的使用’:向工具主义注入固有价值”。 本期讲坛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高海平(Otto Spijkers)主持,我所所长秦天宝教授、陈海嵩教授、刘静副教授,副所长胡斌博士等与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兄弟院校及专业的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高海平教授首先对Werner Scholtz教授的工作和研究经历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对Scholtz教授做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40周年所庆系列活动暨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一百二十三讲表示欢迎与感谢。
Otto Spijkers教授
讲座开始,Scholtz教授首先从人畜共患疾病、栖息地侵占、气候变化、消耗性(工具性)致命的使用等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的实例出发,引出在法律层面探讨野生动物“利用”的必要性。他讲到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七届缔约方大会关于“可持续利用”决定的内容,并且阐释了“更有效、更合乎道德和人道地使用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与“固有价值”之间的相关性。
Werner Scholtz教授
接着,Scholtz教授介绍了南非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判例以及动物福利的固有价值原理。南非法院通常认为动物的痛苦、饲养条件等福利问题仍然是需要公众关注的,申请人并没有在环境问题的幌子下过度强调动物福利因素,从而排除了社会和经济因素。Scholtz教授认为,动物福利和动物保护共同反映了两种相互交织的价值观,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学被注入法律。南非法院拒绝环境事务部长对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因素的过度强调,是基于承认野生动物固有价值的生物多样性法的典范,应当重新调整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和配置,调和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
然后,Scholtz教授谈到需要思考价值观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中与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利用相关的作用。他指出,基于环境价值的可持续利用包含工具价值、与生俱来价值和固有价值(表现型和基因型)三种类型。野生动物的福利和保护是一个合适的例子,《生物多样性公约》主要是以工具主义为旨趣的法律,然而以人类为中心的生物多样性法未能概括野生动物的固有价值,还需要给予动物以人道待遇,即向工具主义注入固有价值。 最后,Scholtz教授反思了生物多样性法中从可持续利用到“道德和人道的使用”的观点是否激进的问题。他认为,承认动物的固有价值、对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利用采取综合进路,这回应了生物多样性法律中避免灭绝物种主义中过于以人类为中心的做法的不足,环境价值不会仅仅屈从于经济利益。因此,生物多样性领域有“肥沃的土地”等待法律的解放。
随后,秦天宝教授、胡斌博士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和与谈。 秦教授对Scholtz教授参加我所40周年所庆活动暨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一百二十三讲表示热烈欢迎与由衷感谢。他谈及,我所在过去40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注重国家交流与合作,与众多机构和专家保持紧密的联系。他指出,过几天就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而生物多样性今年对中国而言是尤其重要的一年,因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即将在中国举行。Scholtz教授的讲座恰逢其时,探讨如何在法律层面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议题,无论中国还是国际社会都值得进一步关注和思考。 胡斌博士对基于环境价值的可持续利用所包含的三种价值中的与生俱来价值和固有价值之间的区别与Scholtz教授展开探讨。工具价值通常是指人类对动物消耗性的致命使用,例如动物的食用价值等;与生俱来价值是相对于人而言的非消耗性的致命使用,例如动物的观赏价值等;而固有价值是针对动物本身而言的内在价值,例如动物的生存价值等。
胡斌博士
接着,在场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围绕本次讲座的主题进行了积极而热烈的交流,Scholtz教授对于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而细致的解答。本次讲座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