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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国际范】多措并举 助推环境法学科跻身世界一流
2021-05-19 1254 次

通讯员:胡斌、胥东洋

自1981年成立以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以下简称环境法所)在学科建设中一直坚持全方位、高水平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平台、智库建设等方面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走出了一条可持续的国际化发展道路,成为亚太地区知名度最高、影响力最大的环境法研究机构之一和全球环境法学研究的一方重镇。

引育人才并举,打造国际一流师资队伍

环境法所一直高度重视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建设,一方面积极选派教师出国攻读学位或长期进修,另一方面大力引进环境法学国际一流专家来校授课、讲学、合作科研等,全力打造一支高度国际化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环境法所把选派青年学者出国学习作为提升其学术水平和国际交往能力的重要方式。截至目前,环境法所9名中国籍教师全部拥有国外大学学位或海外进修经历。

关于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环境法所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系统地引进了一批走在国际前沿的外国专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近五年,环境法所聘请短期(3至6个月)外教40人次、来访讲学外国学者300余人次、美国富布莱特长期访问学者3人次。外籍教师们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多元国际化举措,完善国际化育人体系

环境法所通过开展国际联合办学、公派学生出国留学、吸收学生参加国际联合科研、开设全英文学位项目、聘请外籍教师授课、邀请外籍学者来校讲座、举行国际学术会议等方式不断完善和丰富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完善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

2018年,环境法所启动“武汉大学——阿伯丁大学环境法与能源法双硕士项目”,已有3名学生获阿伯丁大学能源法硕士学位。同时,环境法所正与多所环境法学领域的世界一流高校商谈合办“2+2”双博士项目,进一步丰富国际联合办学层次。

2016至2020年,环境法所选派60余名硕士生和博士生前往剑桥大学、哥廷根大学等世界名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目前,已有12人获得海外高校博士学位,并在丹麦哥本哈根大学、荷兰鹿特丹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任教。

环境法所广泛吸收学生参与国际联合科研项目,通过实践活动培育国际化人才。2015年,环境法所承担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可持续发展法律”国际科研合作项目吸收了多名博士生,他们同来自多个国家的30多名学者一起,以“公众参与原则与保护地”为题开展案例研究,其研究成果被纳入《可持续发展法律的评估与改进框架》一书。2015年,环境法所承担“中芬(欧)气候法和能源效率立法比较研究”课题,先后选派3批14名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中芬(欧)气候法和能源效率立法比较研究课题组成员

环境法所还开设了全英文教学学位项目。2017年,环境法所参照了国际顶尖高校环境法学博士生的培养模式,启动了国内唯一的全英文教学环境法博士学位项目,并招收了5名外国博士生。项目实施4年来,已有多名外国留学生在SSCI期刊上发表高质量论文,并有2名毕业后在国外高校任教。

此外,环境法所还通过聘请外籍教师授课、邀请外籍学者来校讲座、举行国际学术会议等方式不断完善和丰富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完善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

广泛参与国际合作,增强学科国际竞争力

环境法所充分利用国际联系和国际化学术能力,积极参与国际联合科研项目。1990至2010年间,环境法所共参与了亚洲开发银行环境法青年人才培养项目、“中国——全球环境基金干旱地区土地退化防治伙伴关系项目法律法规政策组分”、澳大利亚政府Linkage国际合作项目等20余项国际联合科研课题,受到了国际环境法学界的关注和肯定。

近年来,环境法所成功申请的重大国际科研项目数量不断增多。其中,秦天宝教授成功申请了4个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此外,杜群教授、王树义教授、李广兵副教授也参与了相关国际合作项目。相关研究完善了我国的环境与能源政策法规,并为世界环境与能源政策法律的完善提供了参考价值。

2017年,环境法所与阿伯丁大学联合成立“武汉大学——阿伯丁大学环境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双方共同开拓科研新领域,联合申请国际科研课题,进一步拓宽了国际联合科研渠道,增强了学科国际竞争力。

“武汉大学—阿伯丁大学环境与能源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创建丰富国际交流平台,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环境法所定期举办高端国际培训、国际学术论坛,联合创办英文期刊,推荐学者到国际学术组织任职、在国际知名出版社和期刊出版英文专著或发表论文,搭建了系列高端国际学术交流平台。

上世纪90年代,环境法所联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先后举办了6期“中国可持续发展法培训班”;2010年起,环境法所和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中欧环境法论坛”,迄今双方轮流举办了5届;2011年,IUCN环境法学院在环境法所设立了全球首个环境法教学与科研高级培训基地,2015年11月,环境法所与IUCN环境法委员会、IUCN环境法中心共同举办了“保护地法律与治理师资培训班”,促进了中外学者的深入交流。

2011年,IUCN环境法学院(AEL)在环境法所设立全球首个环境法教学与科研高级培训基地。环境法所与IUCN环境法学院选派的教师合作,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培训了来自全国的100余位环境法学青年学者。

2017年,环境法所携手国际一流学术出版社——荷兰博睿出版社(Brill)共同创办英文期刊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CJEL,《中国环境法学刊》)。这是中国环境法学界的第一本学术期刊,也是第一本英文学术期刊。

环境法所积极在国际知名出版社出版重要专著,在国际知名期刊发表重要研究成果,旨在充分展示环境法所的国际化学术水平和国际学术影响力。近5年,环境法所学者已在牛津大学出版社等知名出版社出版了4部英文专著,在SSCI期刊上发表英文论文近20篇,是目前在SSCI期刊上发表英文论文数量最多的中国环境法研究机构。

卜睿德出版的《环境法视野下的人权》与秦天宝出版的《中国环境法》

积极参与外交实践,发挥国家高端智库咨政作用

长期以来,环境法所学者密切关注国际环境公约和公约谈判动态,积极向国家提供有关国际环境条约履约咨政建议,并多次参与国家环境外交和国际谈判,充分发挥了国际化高端智库的咨政建言作用。环境法所的国际化咨政能力受到了中央部委的肯定,将继续承担涉及我国环境外交和国际谈判的多项科研及工作任务。

秦天宝出席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环境法所学者通过积极发表论文、在国际会议等场合积极澄清国际社会对我国疫情原因和抗疫工作的误解等方式,主动正面宣传我国抗疫重大成果和对国际社会抗疫的积极贡献,有力维护了我国声誉和良好国际形象。

2021年3月,在“全球流行病网络”和联合国人居署共同举办的国际研讨会上,秦天宝以“中国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法律因应”为题,从立法、执法、司法、国际应对四个方面,全方位展示了我国运用法治手段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努力,展现了中国的国际守法者形象,获得了与会学者的认可,有力维护了我国的环境利益。

在全体学者的共同努力下,环境法所的国际交流合作成果丰硕,各项国际化指标在全国同类机构中名列前茅。通过实施全方位的国际化发展战略,环境法所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已成为大中华乃至亚太地区知名度最高、影响力最大的环境法专门研究机构之一,为武汉大学法学专业进入QS排名51—100、入选国内“双一流”学科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