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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辉副教授谈央地互动与“设区的市”环境立法的展开
2019-10-24 1562 次

2019年10月23日下午,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九十七讲在法学院325会议室开讲。本次讲坛有幸邀请到重庆大学杜辉副教授讲座的主题是“央地互动与‘设区的市’环境立法的展开”。本期讲坛由我所所长助理李广兵副教授主持,我所在校博士生、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李广兵副教授

讲座开始,杜教授首先阐述了当前地方立法的新背景和新要求。他指出,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从依法治理有效治理的目标出发,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的发挥应有新的实现机制。同时,在进一步划定地方事权范围的前提下,地方立法需要从侧重保障功能转向引领功能,以此切入提升“有特色”和“可操作”的空间。

杜辉副教授

接着,杜教授对地方立法权的角色做了进一步的分析。他强调,纵向上,中央与地方的双向互动应更丰富,在保障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地方可以为改革提供试错机制和缓冲地带。横向上,地方立法有助于塑造基于制度竞争的治理竞争实践。

然后,杜教授指出,目前地方环境立法以实施性立法为主,但治理创新的创设性立法和国家尚无规范的先行性立法则相对较少。他建议通过放权推进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领域权责与能力的统一,并进一步完善环境治理事权的分配机制。

最后,杜教授指出,基于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和依法治理的双重目标约束,央地互动在纵向关系、横向关系和动力机制三个维度上为设区的市环境立法权设定了方向性约束。设区的市环境立法必须在制度框架、工具选择、执行过程、主体互动、利益整合等方面做出新的制度设计。为此,必须超越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之关系的传统限定,以及中央中心主义和地方自主治理的制度分歧,塑造环境立法创新的结构秩序,突出市级环境立法的优先性与上溯能力,提升其创新能力。

随后,李广兵副教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和点评。他认为,本次讲座内容以环境立法为切入点,辐射到更为广阔的命题,在当前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开展环境立法、更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等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场博士生和硕士生围绕本次讲座的主题进行了积极而热烈的交流。

讲座最后,李广兵副教授为杜辉副教授颁发讲座证书,感谢杜辉副教授应邀来珈做客“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九十七讲”。本次讲座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结束。

李广兵副教授为杜辉副教授颁发证书并合影留念

杜辉副教授系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环境法基本理论、法治与治理理论研究。出版学术专著《环境法公共治理与环境法的更新》、《环境义务规范论》;在《法学研究》、《现代法学》、《法学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若干。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第五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第五届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节中心调解员。

撰稿人:连清、田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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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环境法讲坛(LuojiaLecture Series on Environmental Law)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的系列学术活动之一,讲坛秉承“法理与实务兼顾、权威与前沿并重”的宗旨,邀请国(境)内外环境法学理论权威和实务精英对环境法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精彩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