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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法学交流代表团访问我所
2019-07-12 1068 次

2019年7月,由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主办、湖北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八届两岸法学交流研讨班在湖北举行。7月3日,台湾地区法学交流代表团一行来我所访问,代表团由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研究员张自合带队,成员包括来自台湾大学、东吴大学、成功大学、铭传大学、中国文化大学、中华仲裁协会、永嘉律师事务所、施宣旭律师事务所、理律律师事务所、恒业法律事务所、展新法律事务所、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等单位的学者、律师、政府官员等二十余人。

所长秦天宝教授、副所长胡斌博士及数名研究生参加座谈会。秦天宝所长介绍了我所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台湾地区环境法学界的交流情况,并为代表团作了题为“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路径”专题讲座,从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经济新常态和绿色发展、依法治国和环境法治等三个方面系统介绍了大陆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的最新发展。

秦天宝教授

代表团成员围绕环境执法对大陆台商环境合规的影响、环境标准的统一、环境法庭法官的素质提升、环境法与传统部门法学的关系、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资格及赔偿金的管理、雾霾成因及跨境转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技术的两岸交流等问题踊跃提问发言,秦天宝所长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解答和评论。

代表团成员纷纷表示本次交流获益匪浅,收获很大,希望加强与我所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