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环境法研究所秦天宝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风险的环境治理多元共治体系研究”(批准号:15ZDC031),因成果丰富、质量颇高,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批准免于鉴定结项(结项证书号2019&J157)。
自2016年立项以来,首席专家秦天宝教授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团队为核心,联合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协同参与。以郭红燕研究员、王小钢教授、陈海嵩教授、李一丁副教授、段帷帷博士、王镥权博士、吴隽雅博士等为核心成员的课题组,精心组织、潜心研究,圆满完成既定研究任务、实现预定研究目标。
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课题组便召开开题论证会暨学术研讨会,夏光研究员、王曦教授、朱谦教授等国内知名专家对课题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步骤等问题提出诸多建设性意见,课题组完善了工作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课题组先后赴北京、天津、上海、深圳、贵阳等城市开展实地调研,充分了解环境多元治理的现实情势及发展方向。为扎实推进环境治理多元共治理论研究,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协助环保部政研中心举办了“第三届中国环境社会治理研讨会”,主办了“环境法学术刊物建设研讨会”等多次学术会议,聚焦环境多元治理的最新进展与学术见解。
在课题研究的三年半时间,课题组在该项目研究中产生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两篇立法咨询报告得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批示,认为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对推进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具有积极意义”;一篇咨询报告获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肯定性批示,认为“‘党政部署-媒体曝光-部门落实’的环境问题解决机制有利于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值得总结和推广”;多篇咨询报告得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办公室、教育部及地方有关部门采纳,对环境多元共治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文件及方案草案的起草与通过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检察日报》、《中国环境报》等权威报刊上发表文章7篇,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在法学类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有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促进了环境治理多元共治的法学理论研究的繁荣。最终研究成果除咨询报告、学术论文以外,还包括20万字的“基于风险的环境治理多元共治体系研究报告”,系统分析了环境治理多元共治的正当性、主体关系、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等问题。
该重大课题从立项研究到免检结项,正值我国从政府对社会进行全方位管理到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多元共同治理体系的过渡时期。该项目研究为在环境领域进行多元共治提供了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持,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和较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