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新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同时也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其理论贡献最大、最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当属《正义论》。在该书中,罗尔斯把最初的不平等作为应用的对象,在设计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的前提下,运用“反思的平衡”分析方法,一步步推导出了正义二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在罗尔斯看来,正义二原则中的第一原则和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只是排除了造成不平等的社会差别因素,却没有排除人们之间的自然差别因素,而这种自然的不平等不仅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同样也是在任何现实社会中避免不了的。因此,罗尔斯提出的差别原则通过对“最少受惠”的补偿这种看似形式上的不平等来实现结果上的平等。
差别原则的提出也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为此,我所所长秦天宝教授特地邀请罗尔斯的高足、耶鲁大学哲学和国际事务雷特纳讲座教授托马斯·博格(Thomas Pogge)做客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九十一讲解析“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本期讲坛于2019年5月16日下午举行,我所博硕士生和兄弟学科、院校的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Pogge教授首先以贫困现象等社会问题为引,阐明了罗尔斯正义理论探讨的主题和期望达成的目标。他指出,罗尔斯认为社会正义的基本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罗尔斯希望能够建立一个社会正义标准,由社会中的公众共同遵循,并指导他们透明、合理地评估、改革和调整社会的基本结构。
Thomas Pogge教授
接着,Pogge教授深入地讲解了罗尔斯的差别原则。他指出,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强调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他同时说明,为了得到这一原则,罗尔斯提出了一种假设的状态,在这一状态下,任何人都不知道其在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地位、天生资质、自然能力等条件。
最后,Pogge教授介绍了机会原则,即在社会的各个部门,每一个具有相似动机和天赋的人,都应该有大致平等的文化和成功的前景,不应受到他们的社会阶级的影响。他强调,机会原则应当优先于差别原则,在充分满足机会原则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差别原则。
随后,秦教授讲座的内容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和点评。秦教授指出,罗尔斯的《正义论》作为法学经典之作,在全球范围内有着巨大的影响力。Thomas Pogge教授师从罗尔斯多年,不仅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有着深刻的理解,更致力于将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推广至全球,即全球正义。Pogge教授在讲解过程中,佐之以大量的图示和实例,生动形象地阐述了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对今后的法学研究和法学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随后,Pogge教授和在场学生进行了积极而热烈的互动交流。
最后,秦天宝教授为Thomas Pogge教授颁发证书,感谢Pogge教授应邀来珈做客“珞珈环境法讲坛”。
秦天宝教授为Thomas Pogge教授
颁发证书并合影留念
Thomas Pogge教授,师从约翰·罗尔斯,1983年在哈佛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目前为美国耶鲁大学哲学和国际事务雷特纳讲座教授和全球正义研究中心主任(2008-),挪威奥斯陆大学(Oslo University)自然心灵研究中心研究主任(2007-),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University of Central Lancashire)职业道德中心政治哲学教授(2007-),挪威科学院院士(1996-)等。Pogge教授还是众多学术组织的成员,并担任多个著名学术杂志的编辑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为伦理学、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尤其关注世界贫困人口及其公共健康、非法经济流、气候变暖等全球正义问题。
珞珈环境法讲坛(Luojia Lecture Series on Environmental Law)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的系列学术活动之一,讲坛秉承“法理与实务兼顾、权威与前沿并重”的宗旨,邀请国(境)内外环境法学理论权威和实务精英对环境法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精彩演讲。
(撰稿人:邹承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