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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丽妍教授谈欧盟气候法
2018-12-17 1356 次

2018年12月13日下午,珞珈环境法讲坛第八十三讲在法学院325会议室开讲。本次讲坛有幸邀请到了裴丽妍(Marjan Peeters)教授,讲座的主题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力量:欧盟气候法”。此次讲座系裴丽妍教授在我所驻所研究期间的第四次讲座。

本期讲坛由我所副所长胡斌博士主持,我所在校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裴丽妍教授首先讲解了气候法的相关背景知识。她以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通过的《全球1.5℃增暖特别报告》为出发点,阐明人类对气候的影响是明确且不断增强的,需要立即作出重大努力。她还特别强调在气候变化领域,法律是引导人类行为的重要工具,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

接着,裴丽妍教授介绍了欧盟气候法的主要内容。她认为,欧盟的气候法体系囊括了一系列规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的立法和大量的案例法,是当前世界上要求最严格的气候法之一。此外,她以图表的形式梳理了欧盟2008年以来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并指出达成减排目标主要依靠两项法律制度——减排责任分担和排放权交易,并对这两种制度的形成历程、特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最后,裴丽妍教授讨论了气候变化诉讼面临的法律上的挑战。她以“环保组织Urgenda诉荷兰政府案”等气候变化司法领域的热点案例为切入点,探讨了当前气候变化诉讼面临的法律上的挑战。并强调必须对这类诉讼给予高度重视,以更好地实现气候法的立法目的。

随后,胡斌博士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和点评,并再次表达了对裴丽妍教授的欢迎和感谢。在场博士生和硕士生针对气候法立法模式、气候变化司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讲座最后,胡斌博士为裴丽妍教授颁发证书,感谢裴丽妍教授做客“珞珈环境法讲坛”第八十三讲。裴丽妍教授对受邀来珈表示感谢,并向我所赠送了其著作《气候变化法》。本次讲座在友好愉快的的氛围中顺利结束。

据了解,裴丽妍教授此前担任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的环境政策与法律教授。她是欧盟环境法和气候法的国际知名专家,在该领域出版了6部著作,其中有《欧盟环境立法:监管战略的法律视角(2014);《欧盟可再生能源法:自下而上战略的法律视角》(2014)和《气候变化法》(2016)。她即将出版《欧盟环境法研究手册》(201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