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下午,受福州大学法学院“东南法学名家讲坛”的邀请,我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柯坚教授围绕着“当代中国环境法的样态及其塑造”的主题,与福州大学法学院的师生进行了座谈式的学术交流。
讲座中,柯坚教授首先就法学研究中“样态”一词展开了解读,并通过法学研究中“样态”与“精神”、“图景”两种表述的比较,说明选用此表述的法学研究旨趣及其基于经验主义的进路特征。其后,柯坚教授围绕为什么需要谈论环境法样态、中国环境法的的现实样态、中国环境法现实与理想样态的张力、环境法学人及其学术共同体对于环境法样态的学术塑造等话题展开论述。柯坚教授特别指出,青年学生对中国环境问题及其法制建设最缺乏的是来源于社会实践的经验,而不是教科书上的理论及其逻辑。因此,更多关注、投身社会实践是学习环境法重要且必要的一步。柯教授同与会教师、同学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互动交流,并围绕着环境法的法教义学与社会科学方法、环境法与环境政策的关系、当代中国环境法话语体系的独特性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讲座轻松活跃,学术气氛浓厚。
9月19日晚,应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邀请,柯坚教授为法学院师生举行了该校新设立的“绿色发展法律制度创新讲坛”的首场讲座。同样围绕着“当代中国环境法的样态及其塑造”的主题,柯坚教授从环境法样态必要性的讨论、法系文化背景下当代中国环境法样态的特殊性以及当代中国环境法样态的学术塑造等三个方面发表了其独特的见解。柯坚老师广博的见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独到精辟的分析给在场的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