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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自然之友建立合作关系
2017-05-19 2864 次

2017年5月18日下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北京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在我所举行了简单但不失隆重的签约仪式,双方正式确立全面合作关系。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和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先生分别在协议上签字。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启家教授、柯坚教授、李广兵副教授、刘静副教授、胡斌主任,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女士、周秀琴女士,“曙光环保”环保公益组织负责人、湖南“绿色潇湘”环保公益组织代表和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人均对此进行了见证。

签约之后,秦天宝所长教授和张伯驹总干事分别致辞。秦天宝所长指出,实践性和国际化是环境法研究所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发展的重要导向。未来环境法研究所会继续加强与实务界的紧密联系,将环境法学研究与环境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除了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外,环保公益团体和律所也是推动环境法治进步的重要主体,可以也应当成为环境法研究所的合作伙伴。他强调,签字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如何落实。实际上,双方已经取得了一些积极的合作成果,比如联合主办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研讨会(详情另文推送)、选派学生到自然之友实习等等。未来,环境法研究所与自然之友之间将在合作研究、人才培养、共同推进法治进步和政策倡导以及机构发展等领域进行全方面的合作,相互发展,共同进步。

张伯驹先生简要介绍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自然之友”的渊源,张伯驹先生指出,武大环境法研究所毕业生葛枫的加入为“自然之友”注入了武大的气质和风格,而武大研二学生王琪在“自然之友”的实习更是加深了两者的联系,张伯驹先生表示希望通过两个机构合作,共创环境法治的美好春天。

签约仪式之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珞珈环境法讲坛第四十八讲在法学院325教室开讲。本回讲坛有幸邀请到了“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先生和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女士,他们共同为大家带来了一场题为“环境法律人的公益之路”的精彩讲座。讲坛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启家教授主持。

张伯驹先生以“社会组织推动环境治理进程——以自然之友为例”为题对其想要阐述的内容进行讲解。张伯驹先生指出,在提到自然之友的时候,人们总是容易联想到环境公益诉讼,但此次讲座,他想要介绍的,却是环境公益诉讼之外的自然之友在做一些什么事情。张伯驹先生先进行了简要的自我介绍,然后对自然之友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望。张伯驹先生从自然之友的创会会长梁从诫先生的生平事迹讲起,回顾了自然之友在内蒙古普法,与《穹顶之下》幕后团队合作制作讲演视频和制作环境绿皮书等丰富的环保推动历程。张伯驹先生还对自然之友的环境理念进行了阐述:不求波澜壮阔,但相信滴水穿石的力量。相信自己在做环境公益的过程中,是在播种绿色的种子。

葛枫女士的讲座主题是“环境法律人的公益之路”。葛枫女士回顾了自己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渊源,称其在本科求学期间就很关注环境问题,当时了解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又是全国最美大学,便毅然决然来到武大求学。毕业后,便加入了“自然之友”。加入第一年,她就接手了云南曲靖一案。葛枫女士和在座的参会人员分享了自己参与云南曲靖案和常州毒地案的经历和感受,表示在这些过程中实现了一些成就,但也面临诉讼费用等问题的困扰。

随后,李娟庭长针对两位的发言进行了简短的点评,李娟庭长表示自己之前对自然之友这个组织就有所了解,认为自然之友的理念和方向都非常正确。李娟庭长也指出,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对法官都是学习促进的一个过程,自然之友的付出和努力会使得中国环保公益之路越来越蓬勃发展,越来越健全。

李启家教授在讲座过程中对两位主讲人的讲座进行了点评,并表示了感谢。柯坚教授通过对照美国三个主要环保组织的结构和运行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柯坚教授表示今天的讲座对于自己也是学习的过程,并对环保公益人士表达了由衷的敬佩。

此后,在场人员与张伯驹先生和葛枫女士进行了广泛交流,本次讲座在温馨轻松的氛围中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