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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建刚教授、李广兵副教授参加全国政协调研组立法论证会
2017-02-20 2419 次

2017年2月15日,全国政协《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调研会议在武汉市东湖宾馆举行。 我所戚建刚教授和李广兵副教授受所长秦天宝教授委派参加此次立法论证会。戚建刚教授先从总体上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建议,认为草案应当更加强化国家行政机关在水污染防治中的职责,体现权责相统一原则、高效原则、执法有保障原则,针对草案具体条款,他提出了18条修改建议,并对每一条建议,都作了理由和依据说明。 李广兵副教授认为这次《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定位于修正,主要精神是落实“水十条”、衔接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重点在于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饮用水安全保障、地下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区域流域联合防治、加大处罚力度等八个方面。他认为草案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完善“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修订原则,他还就草案具体条文提出了4条修改意见。 秦天宝所长也提出了详细的书面修改建议。

本次调研会议组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教授高度肯定了我所两位教授的发言。吕忠梅教授认为,我所教授的发言针对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她还赞扬我所教授工作态度积极负责,在短时间之内完成了高质量的立法建议。 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9家科研单位专家发言。本次立法调研会议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任主席,全国政协调研组成员、湖北省政协相关领导共40余人参加了调研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