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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Boer教授做客北洋法学学术沙龙系列讲座
2017-02-04 1363 次

10月14日晚6点30分,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北洋法学学术沙龙系列讲座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成功举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悉尼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Ben Boer给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The Australian Legal System and Specialist Environmental Courts”的精彩讲座。讲座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主持。 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在学术沙龙开始之际致辞。他愉快回忆了今年八月与Ben Boer教授在澳大利亚进行学术交流的愉快经历,对Ben Boer教授不远万里到天津大学法学院为学生开办讲座表示衷心感谢,并对今后加强与悉尼大学的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充满期待。 Ben Boer教授的讲座内容分为四个部分:澳大利亚政治制度、地理和环境问题;澳大利亚的法律体系;澳大利亚法院系统和司法审判;澳大利亚专业环保法庭——悉尼新南威尔士州的土地和环境法院、与中国的比较。 Ben Boer教授介绍到,大多数人居住在澳大利亚东海岸的6个“大”城市:悉尼,墨尔本,阿德莱德,珀斯,布里斯班,达尔文。澳大利亚联邦是一个联邦政府,有三个层次的政府机构,包括一个国家政府,六个州和两个地区的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程序公正、司法判例和权力分立等原则是澳大利亚法律制度的基础。从英国发展起来的英美法系,是澳大利亚法学的基础。不同于在欧洲、南美洲、中国和日本等国的大陆法系法学基础。在澳大利亚,州和领地的立法权一般包括在陆地上和在不由联邦政府控制的海洋领域中,对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开发的管辖权。在澳大利亚,土地和环境法庭是一个具有广泛司法管辖权的环境、规划和土地事务的专门法定高级法院。土地和环境法院的法官具有同等的地位、头衔,地位和优先权相当于最高法院的法官。同时,Ben Boer教授提出,环境法庭在中国面临的挑战包括“新常态”下的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协调程序的应用;环境损害的评估与司法评价;科学证据与科学家的作用;如何处理国际和全球环境问题等。 讲座结束后孙佑海院长进行点评。他指出,本次讲座圆满成功,同学们、老师们会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同学们所提问题前沿、有针对性,质量很高。整场讲座在认真、互动的氛围中进行,与会师生收获颇丰。学法学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十分必要,一是通过交流提高我们的国际法知识和水平;二是学习国际司法经验,为我们所用,为加强中国环境法及整体法治而努力;三是借此机会宣传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法治建设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提高国际影响力,发出中国好声音。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会后同学们表示,在此次讲座中,系统了解到了澳大利亚的风土人情和司法体系,并收获了丰富的环境法学知识,同学们纷纷感谢北洋法学学术沙龙创造的学习机会,并表示会继续踊跃参加各种精彩的学术沙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