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7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和野生救援共同主办“民法典与动物、环境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启家教授应邀参加本次会议,并主持了有关单元的讨论;我所所友李丹博士、唐忠辉博士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我所所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常纪文副所长主持开幕式。此次会议以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和《民法典》对动物和环境的科学规范为目标导向,以现存问题为基础,围绕国外《民法典》关于动物和环境的规定,民法典在动物与环境方面能够做什么,民法典如何规定动物、动物组织、动物器官、动物制品(特别是珍稀动物的组织、器官和制品),环境的法律地位,环境功能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归类,民法典如何规范野生动物及其组织、器官、制品的商业贸易,民法典如何规定人道对待动物,《民法典》有关动物、环境的规定体例,对三套《民法典》建议稿的修改和完善建议等议题,开展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并形成了一些学术共识。 来自全国人大环资委、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武汉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国内科研院所、国内有关律师事务所、有关动物保护组织、以及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等单位的代表1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