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4日、15日,第四届全国模拟环境法庭大赛在重庆大学举行,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武汉大学惜败于重庆大学,获本届比赛亚军,重庆大学获得冠军,山东科技大学和河海大学并获季军。我所2014级博士生刘琳同学获得最佳辩手。这也是我校继上届荣获冠军后,再获佳绩。 本次武汉大学代表队教练是环境法所吴宇老师,助理教练是环境法所2013级博士生乐清月,队员有环境法所博士生刘琳、吴隽雅,硕士生刘梦瑶、彭中遥、高晗、吴丹,本科生刘天宏、刘佳宸、王浩琳。自队员选拔结束后,代表队开展了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阅读参考了大量论著和案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实行了严格的集中训练。比赛中,武汉大学代表队先后对阵北京大学代表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代表队、郑州大学代表队、山东科技大学代表队,一路过关斩将、闯进决赛、最后以微弱比分输给了重庆大学。 本次参赛也受到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高度重视和全所老师的大力支持。环境法研究所全力提供场地、设备等后勤协助,确保了备赛活动的顺利开展。武大代表队最终也不负众望,在比赛中充分展现了我所学子扎实的专业功底、敏捷的反应能力、良好的语言能力及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以优异的成绩推动我所实务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又登上了一个台阶。 据悉,本次大赛是由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研究中心、国际节能环保协会等单位共同主办。北京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等16所高校参加了本次比赛。该比赛是国内环境法领域最高层次的模拟法庭竞赛,以真实的环保案例为基础,旨在促进高校师生积极参与和学习环保审判,探索当下环保案件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以促进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