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11月21日举行的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会员大学暨学术研讨会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中,我所及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张文松等多位博士生、硕士生被评为优秀论文,获得由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颁发证书和奖金,我校获得最佳组织单位奖励。
武汉大学获奖的同学及其论文有: 一等奖(2篇): 张文松(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论社会共治视阈下大气污染防治的弹性环境规制》; 何可人(2014级民商法专业硕士生):《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原则”》。 二等奖(4篇): 吴隽雅(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联合防治:我国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法律对策的理性选择——兼评新修<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联防联控”法律机制》; 潘凤湘(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第1作者):《论公众共用物的环境法律价值》; 李华琪(环境法研究所硕士生):《我国环境保护实践中软法之规律性探析》; 康京涛(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的法学阐释》。 三等奖(5篇)): 梁春艳(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基本问题研究》; 杨祥召(环境法研究所硕士生):《生态补偿概念的理论辨析——历史考察与制度考量》; 张懿丹(环境法研究所硕士生):《雾霾法考—中美治理大气污染实践考察》; 邓瑞(环境法研究所硕士生):《新< 环保法>下湿地资源保护的路径探索——对建立国际湿地环境合作机制的尝试》; 靳菲(环境法研究所硕士生):《政府在土壤污染治理中的职能定位研究——以黄石砷污染事件为例》。 优秀奖(3篇): 乐清月(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从“污染防治”到“清洁空气”:论我国空气环境保护立法的宗旨与名称》; 王晓霞(环境法研究所硕士生):《论政府的环境风险预防责任》; 齐婉婉(环境法研究所硕士生):《浅析环境信息知情权》。 在此,特向各位获奖者表示祝贺!向参与会议的同学和老师表示感谢!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01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