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2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召开
2015年7月28日上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2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鸣起主持。
张鸣起副会长主持会议
张鸣起副会长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感谢。他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这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比较好地贯彻了四中全会的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一次审议稿、二次审议稿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或者向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这一方面是由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法律本身很重要,另一方面也是立法机关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力求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目的是使这次修订法律更科学、更合理。
张鸣起副会长指出,今天的立法专家咨询会,是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的。立法专家咨询会这个平台,是把专家学者的个人智慧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把学术观点转化为可操作的咨政建议的有效途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对研讨会非常重视,蔡守秋会长、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吕忠梅副会长和其他几位副会长、秘书长都来参加研讨会,还邀请了本研究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应该说做了大量的工作。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都很好,会后我们将形成专家咨询报告、附上参与研讨的专家学者的名单一并送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中央有关部门。
研讨会开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童卫东副主任、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别涛副司长分别向专家学者介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的起草背景、主要考虑以及论证要点。
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蔡守秋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青锋巡视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王旭光副庭长,北京市环保局副局级干部、农工党中央生态环境工作委员会周扬胜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 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张建忠处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邓海峰副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龚向前副教授等参加会议并发表了意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张梓太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教授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