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2015年8月2日,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上海财经大学与《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主办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工作人员及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部分教师等50多人参加会议。我所王树义教授、秦天宝教授、罗吉副教授、胡斌主任和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院长助理何其生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教授等参加了会议,所友高利红教授等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第一单元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郑成良教授主持。首先发言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陈教授深入地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提升我国司法公信力的主要问题。第二位发言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朱景文教授,他系统阐述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问题。接下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发言,主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时代的法治改革”。他提出我国已进入全方位推进法治改革的时代,新一轮的法治改革具有六大特征,应从三个方面注重法治改革的推进。第四位发言人为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何教授以中华司法文明史为视角,从“司法文明的渊源”、“确保司法公正是司法文明进步的标志”、“司法公正的亮点”与“海峡两岸的合作与交流共筑司法文明”等四个方面,对“21世纪中华司法文明的进步”的主题进行了精彩解读。本单元最后一位发言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他以民法典的编撰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为主题,通过民法典编撰中是否应当保留法例这一技术性问题,提出我国民法典编撰中应当回归大陆法系的正统民法思维及我国民法编撰的传统。针对五位发言人的经典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吴汉东教授在评论中做出了积极的回应。他认为,本次会议的主题研讨的是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中最核心的制度文明问题,发言人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提出高屋建瓴的论述,富有新意,启迪人心。
第二单元的演讲由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我所王树义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张保生教授作为第一位发言人,在主题为“中国司法文明指数体系的评估及其改进”的演讲,充分展示了“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司法文明指数体系改进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第二位发言人为中央党校的张恒山教授,通过“党的领导与改进领导方式”、“现有领导方式的优势与弊端”及“未来的改进方式”三个部分的阐述,深入地分析了“党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与作用”这一主题。紧接着,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姜明安教授在“法治政府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演讲中,重点论述了四中全会决定对过去十年法治政府建设经验的发展与创新。本单元最后一位发言人为武汉大学的秦前红教授,秦教授对“决策民主化与科学化”的主旨从法治视角进行了解读,提出民主化与科学化的决策机制要特别防止决策碎片化与保密化。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作为评议人,高度评价以上四篇主题演讲,认为发言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并提出落实四个“全面”的过程中,应重视“十大关系”。
第三单元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朱新力教授主持。来自中山大学的徐忠明教授首先发言,他从传统司法文明为什么会产生调解为切入点,提出今天在进行司法调解时应当要注意的问题。第二位发言人为南京大学法学院的杨春福教授,他从全民守法的主体、涵义、社会环境的氛围以及培育全民守法的精神培育要求等几个方面,全面解释了全民守法这一法治方针。第三位发言人,郑州大学法学院的苗连营教授就“宪法与改革的关系”在中国法学界的大讨论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并阐述了宪法回应改革的完善方向。第四位发言人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李学尧教授,他的发言主题为“迈向整合视角的法律认知科学”,通过法律认知科学的智识发展脉络,认知科学对法学的意义两个方面,解释了认知科学对传统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研究形成的挑战、交叉与促进。第五位发言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高利红教授,她的发言主题是“法学人才培养的挑战、机遇与回应”,高教授首先批判了被社会误读的高等法学教育基本任务,接下来正本清源,梳理大学目标的发展历程,对法学人才培养中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进行了分析,认为应当实现法律人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的自我价值。主题发言后,会议进行了激烈的研讨,最后西北政法大学的汪世荣教授作了精彩的评论与总结。
第四单元的研讨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郑少华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何其生教授首先发言,他针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海事审判制度的不足,提出完善海事审判制度是中国法扩大世界影响力的重要途径。第二位发言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凌斌教授。他的发言主题是”从诉调衔接到多级一体的治理体系”。他认为建国后诉调关系的立法规定从“多元并行”到“多元一体”的变化,使得放在司法改革与司法行政改革关系的大背景下去理顺诉调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副研究员支振锋作为第三位发言人,讨论了微观法治建设的问题。他认为宏大叙事的法治无益于中国法治的推进,中国法治建设视角应当从庙堂转移到江湖,重视单位内部的制度建设、民主决策、制度监督和群众监督。第四位发言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副教授,他主要探讨了中国法治质量提升与基础性国家能力研究的关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陆幸福教授紧接着对“何种改革通向现代法治”这一重大问题进行了理论性的解读。本单元的最后一位发言人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朱振副教授,他就改革与法治的问题做了系统性、框架性的阐述。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张文显教授对第四单元的发言及全天的会议进行了点评,他对第四单元的研究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发言的青年研究者思想、观点与语言新颖,具有国际视野及问题意识。最后,张文显教授对引领学术的老一辈法学家与优秀的青年法学家在本次研讨会上出色表现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