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2015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暨“西部生态保护与环境司法保障”研讨会在兰州大学召开。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甘肃省法学会、兰州大学领导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参加了此次论坛。我所蔡守秋教授、王树义教授和秦天宝教授应邀出席,所友甘肃政法学院郭武副教授、党慧娟博士、鲁冰清博士等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德敏教授,甘肃省政法委副书记、甘肃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湘贤,兰州大学校长王乘教授出席论坛并致辞。他们强调,西部地区生态相对脆弱,要在深刻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有关生态文明精神的基础上,根据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环境司法保障,切实做好西部生态保护。
在主题发言阶段,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王旭光副庭长介绍了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发展需求;国务院参事、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分享了国家近期正在起草或准备出台的重要环境资源立法信息。我所蔡守秋教授介绍了其近期参加国内外研讨会议的丰富经验,强调了环境法学科的重要性,鼓励专家、学者积极推进环境法学科建设;王树义教授选取三个典型案例: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土地与环境法院、新西兰环境法院、印度国家绿色法庭,介绍了外国环境法院及其受案范围;秦天宝教授在实证的基础上,对环境司法的现状进行了初步分析,展望了环境司法的前景,明确了学者的使命,即聚焦和服务国家环境司法重大需求。
本届论坛以“西部生态保护与司法保障”为主题,来自西部20多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近100专家、学者和师生围绕“西部环境资源司法专题”与“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专题”进行了研讨,为解析、构建和完善符合西部实际情况、具有西部特色、体现生态文明精神的法治理论凝聚智慧、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