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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宝出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2017-02-03 930 次

2015年3月11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新一届所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任命仪式在法学院325会议室举行。武汉大学组织部副部长张长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沈壮海、法学院全体院领导、各办公室负责人、环境法研究所全体老师以及部分离退休教师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侯振发主持会议。

会上,张长文副部长代表学校宣读了武汉大学关于任命秦天宝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的文件。随后,沈壮海院长发表讲话,对秦天宝教授的就职表示热烈祝贺;希望环境法所在新任所长的带领下,凝聚力量、团结协作、共同努力,进一步做好新一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整体评估考核工作,利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武大智库的力量。沈院长同时表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将对环境法所今后的工作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秦天宝在就职演讲中表示,之所以竞聘这个职位,是因为“感恩者担当,受益者回报”;并没有把所长当作一种荣誉,而是把它视为一种责任和为大家服务的平台。他首先感谢韩德培、肖隆安和陈汉光等老一辈学者以及蔡守秋和王树义等历任所领导以及全所同仁对开拓与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他表示,将自觉维护环境法所的整体利益和发展大局,构建一支具有和谐人际关系与浓厚学术氛围的学术团队。今后,环境法所将围绕“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这个国家重大需求、以建成现代智库为目标进行学科建设,不断巩固和强化环境法所在国内的领先地位,提升其知名度、影响力和认同感;同时,争取在全球范围的环境法学界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和享有较高的声誉,迈向世界一流水平。他相信,只要全体同仁团结合作、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武汉大学环境法所一定会继续辉煌,在国内外学术界持续展现应有的风采。

法学院院长肖永平代表院领导讲话,衷心感谢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此次环境法所选聘所长的关心和重视。他在讲话中强调,希望新任所长能够担负起责任,团结全体同仁,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学的理论研究,更加注重与其它学科的交叉研究,使环境法所的发展更上一层楼。

秦天宝简历:秦天宝,男,1975年5月生于江苏省徐州市。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年至2005年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分别于1998、2000和2005年获得法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联合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学位。主要从事环境资源、生物技术、海洋与水、和能源气候等领域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已经在SCI、SSCI、EI、CSSCI等中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60余篇,在境内外重要出版社出版等著(译)作近10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