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1月19日湖北省人大全体会议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摆在了不少代表面前。这是我省首次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法规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湖北是水资源大省,淡水资源排名全国第一,水污染防治有重要意义。湖北有必要有制度性、刚性地立法保障湖北省的生态水资源。通过征集社会意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列入正式立法项目和全年重点工作计划。《条例》起草采取了专家立法模式,聘请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担立法起草任务并完成初稿。
2013年9月,数易其稿后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交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3年10月,草案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后,在媒体公布并征集意见。此后,省人大带队先后赴环保厅、应城市、潜江市等实地调研考察河渠、污水处理设施。
2013年10月至12月,关于该草案,开展了18项调研。不仅人大代表和60多名专家参与,更有20多万公众参与,提出了上千条建设性建议。
2014年1月,《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入“四审期”,此次《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最终被决定在大会上接受审议并表决,这是是湖北省首次就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法规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湖北卫视邀请王树义教授作为评论员2014年1月19日晚间作客《长江新闻号》和20日上午两会特别报道《湖北省人大武汉代表团分组审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详论《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及有关法律问题。李广兵老师和吴宇老师也应邀进行了评论。
http://news.hbtv.com.cn/2014/0120/6820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