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下午,Sven-Uwe Mueller博士在法学院325教室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作了题为“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律与管理框架”的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教授主持。Mueller博士是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德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主管,对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有深入的研究,对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律与实践也有较为深入的认识。
Sven-Uwe Mueller博士的讲座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德国能源体系的变革、德国《可再生能源法》(EEG)、德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推动德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发展、未来的发展。在德国能源体系变革部分,Mueller博士介绍了出于对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的反思,德国逐步停止了核电的发展。此外,促进碳减排、减少能源进口依赖、促进能源供应的多样化及保证能源价格的平稳等动机都促进了德国能源体系的变革。德国在碳减排、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方面都设定了清晰的目标。Mueller博士介绍了从1991年《可再生能源购电法》(Feed-in Law)到2000年《可再生能源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可再生能源法》在2004年、2009年和2012年三次的修改。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为投资可再生能源提供了稳定的制度框架,规定了电网购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义务,通过经济刺激推动技术创新并规定了“使用者付费”原则。到2012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已占总发电量的23%,在这其中尤以风能和光电贡献最大。德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电价补贴,补贴因工厂规模和技术不同而异。在讲座的第三部分中,Mueller博士详细分析了德国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补贴体系。Mueller博士从光伏发电市场的融合和电网的智能送电两个方面阐述德国可再生能源未来的发展。最后,Mueller博士总结了可再生能源及其管理的发展阶段,并分析了德国和我国所处的阶段及其特点。
Mueller博士与秦天宝教授就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及相关管理体制进行了互动交流。秦天宝教授介绍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问题和相关法律的情况。Mueller博士和秦天宝教授鼓励学生积极提问,耐心细致的回应了所有提出的问题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