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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研究所与中华环保联合会签署环境司法文明协同创新框架协议
2017-02-03 395 次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司法文明协同创新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

2012年9月21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北京签署了'环境司法文明协同创新框架协议'。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双方签署本协议旨在建立长期稳定的协同关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共同探索、研究、推动环境司法文明建设,乃至我国的整个司法文明。协同的目的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共同探索我国司法文明的建设问题,共同研究环境法庭、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诉讼机制创新等现实问题。

中华环保联合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主管,由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的社团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宗旨是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实现国家环境与发展的目标,围绕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充分体现中华环保联合会“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的组织优势,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国环境事业发展,推动全人类环境事业的进步。中华环保联合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我国公民的环境维权活动,向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尤其是近些年来,中华环保联合会极力推动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在全国造成了巨大的良好影响。

参加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环境法律高级培训班”的律师们出席了协议签署仪式,志愿律师们对三校联合建立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心与中华环保联合会签署'环境司法文明协同创新框架协议,表示了最热烈的祝贺和衷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