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法中环境协会共同举办、“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环境法治”70后学术团队协办的“中法比较环境法论坛:中法企业环境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于2011年10月22日在武汉大学举办。
研讨会由法中环境协会中方名誉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和法方会长潘富石(Mannuel Pennaforte)先生共同主持。法国驻武汉领事馆总领事蓝博先生出席并致开幕辞。法中环境协会、巴黎第十一大学让•莫奈法学院、Boivin & Associés 律师事务所、Jones Day 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国工商会以及法国高科等数家在华法国企业代表与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罗吉副教授等学者与会。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武汉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助理张晓武、朱玉光科长等行政管理者出席研讨会。参加会议的还有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数家国内律师事务所的代表。环境法研究所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旁听了会议。
研讨会的主题是工业园区在设立和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和问题,包括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废物处理等等。与会专家、管理者、律师和企业代表分别从各自的角度围绕这些制度的内容、文件审核、信息公开、决策权限等主要方面,五十地进行了深入分析、讨论,并将中国和法国的相关制度做了一系列比较研究。
武汉晚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与会并做了会议报道。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法国德尚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给予了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