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次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合秘书处
2012年8月8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三校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长春举行了第二次工作会议。中心联席主任张文显、张保生、王树义、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院长卞建林、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杜宴林、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常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柳经纬、吉林大学科研处处长孙长智、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宋朝阳、中心联合秘书处秘书等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杜宴林教授主持。
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联席主任张保生教授对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实施方案(三校建议稿)作出说明,联席主任张文显教授对中心章程(草案)作出说明,中国政法大学常林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王奇才博士分别对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建设方案和司法文明数据库建设方案作出说明。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会议通过了中心章程,同时原则通过了网站建设方案和司法文明数据库建设方案。会上,联席主任王树义教授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第三次工作会议提出计划,会议讨论通过了该计划。
本次会议集中讨论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实施方案(三校建议稿),并就如何修改该实施方案建议稿,如何开展相关论证、协调、撰稿工作进行了分工。
会议结束时,张文显教授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会议节奏紧凑,气氛热烈,高效充实,进一步理清了下步工作思路,明确了中心筹备第二阶段的任务分工,承袭了第一次会议高效务实的作风,达到了会议预期,为接下来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