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29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二届环境司法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环境法研究所蔡守秋教授、王树义教授出席会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贵州省高院人民法院院长张春林、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高憬宏、最高人民法院理论办主任孙佑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潘剑锋,北京大学教授汪劲、朱苏力、张千帆、湖北经济学院吕忠梅教授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了会议。
中华环保联合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于2011年共同举办了“首届环境司法论坛”。论坛围绕“环境司法专门化”和“环境公益诉讼”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研讨。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十二五”这样一个关键时期,首次以环境和司法为主题进行研讨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对发挥司法机关在环境保护与发展中的保驾护航的作用、促进环境司法机制体制的改革和创新、解决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都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为继续推动司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研究环境司法机制体制的改革和创新,第二届环境司法论坛致力于深入研究环境司法的具体问题和实务操作,从理论基础、案例实践、未来发展三方面探究环保法庭的生命力,推进环境司法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此次论坛采用高端讲坛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三个专题论坛。来自国家司法机关领导、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各级法院相关负责人、国内外著名环境法学家、民法、诉讼法、刑法、行政法专家、环保法庭法官、律师、新闻媒体代表及其他特邀代表近200人围绕“社会管理创新与能动司法”,“环境能动司法的现状与问题”、“环境能动司法的完善和展望”等专题进行深入研讨,从理论基础、案例实践、未来发展三方面探究环保法庭的生命力,推进环境司法体系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