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守秋教授当选拟成立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拟任会长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筹备会议在于2011年8月7~8日在广西桂林举行。在研究会负责人选举会议上,蔡守秋教授当选拟任会长,王树义教授、李启家教授当选拟任副会长,秦天宝教授当选拟任秘书长。
本次会议的召开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筹备登记工作方案》,保证在一年内完成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法人登记手续,实现从“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到“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转型。拟成立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是由全国环境资源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接受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研究会的会址和秘书处设在武汉大学。
拟成立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受到各方广泛关注,全国已有170多个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环境资源管理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及公司等单位的800多人申请加入研究会。本次转型筹备会议收到了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桂林市法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等国家机关和组织,自然保护同盟等国际组织以及美国、新加坡、斯里兰卡等国家的环境保护组织发来的贺信和贺词。
拟成立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研究会发起人蔡守秋教授在会议总结指出,经过两天的会议和大家积极的努力,会议完成了既定任务,开得非常成功,并对各方的支持和努力表示由衷的感谢。蔡守秋教授畅谈了今后的发展计划和蓝图,鼓励广大会员在学术上要提倡百家争鸣和多元化,在工作上要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推进。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自1999年以来,在中国法学会和有关环境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关怀下,团结和带领广大环境资源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推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为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司法提供了法学理论支持,为繁荣法学研究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是研究会筹备登记工作之年,研究会将继续根据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完成好转型登记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全国性环境资源法学学术团体的作用,团结全国环境资源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开展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活动,紧密联系实际,推进环境资源法学发展,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