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基地新闻 > 正文
秦天宝教授荣获首届“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
2017-02-01 320 次

日前,我所教师、学校70后学者学术团队带头人——秦天宝教授收到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实施委员会的正式通知,基于他在环境法教学、研究、政策咨询、国际交流等方面的突出成绩,以及对环境法学科建设及法治的重要贡献,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实施委员会经过严格公正的初评和终评程序,经过与会全体评审委员的讨论和无记名投票,决定授予他首届“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

  据悉,为了促进两岸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学科的发展,培养和造就卓越的环境法学人才,自2011年起,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特设立“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设立和评选“中达环境法学者”、“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奖项是该计划的首要工作。该计划设立的目的是奖励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环境法学科中有较好成绩和创新思维的教学与研究人才,支持他们耕耘讲坛,潜心学术,为中国环境法治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获得首届“中达环境法学者奖”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同时获得“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的还有清华大学邓海峰博士。

  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实施委员会的评奖理由如下: 秦天宝,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学、特别是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的教学研究工作。秦先生科研成果突出。先后独立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和司法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在国(境)内外重要出版社出版著作6部,在国内外权威和核心杂志发表论文60多篇。其学术成果曾入选国家首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工程,受到同行的高度肯定和瞩目。秦先生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凭借其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积极参与到环境法的国际交流活动中,是年轻环境法学者中的杰出代表。秦先生他先后担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理事和常务理事,也是该研究会学术委员会最年轻的副主任。他积极参加环境法制建设活动,先后被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知识产权局等国家部委聘为专家,参与国家环境资源立法的调研、起草或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