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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顶尖环境法学者聚首“环境法高端论坛”
2017-02-01 473 次

12月11日,来自美国佛蒙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南澳大利亚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顶尖环境法专家学者,受武汉大学环境法所特别邀请,借环境法高端论坛,畅谈目前全球范围内环境法学科的前沿问题,为广大师生奉上一场难得的学术盛宴。

本次环境法高端论坛上午9点准时开始,由武汉大学环境法所教授秦天宝主持。简短的介绍之后,受邀嘉宾分别就各自近期关注和研究的环境法问题一一与在场师生进行交流。

首先发言的是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大学教授Rob Fowler教授。他发言的题目是Decarbonisation: The Transition to Low Carbon Economies。二十分钟的发言中,Fowler教授一再强调全球经济结构重建的重要性。尤其是谈到改变传统以石油、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时,他还特别举了太阳能利用的例子。最后,教授呼吁,面对气候变化问题,我们需要转变思维方式,由单纯地考虑”what we can not do”转而更多地考虑”what we can do “,即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地面对减碳的重大任务。

接下来发言的是IUCN环境法学院前秘书长,IUCN环境法委员会副主席,澳大利亚

悉尼大学教授Ben Boer教授。Ben Boer教授也是武汉大学环境法所的兼职教授,许多同学之前就聆听过教授的讲座。这一次Boer教授关注的同样是气候变化问题,不过与Fowler教授不同的是,Boer教授选取的是Protected Areas Law and Climate Change 这样一个角度。教授首先提出,应对气候变化三大重要领域,即森林、土壤和海洋。在此基础上,教授进一步提出了我们应当采取的是“自然的应对方法”(natural solutions),在构建法律系统时,要有“关联保护”(connectivity conservation)的整体生态观念。同时,教授还对“非自然的应对方法”(unnatural solutions)作了简要介绍,主要包括碳捕捉和储存、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以及其他林业“活动”所致排放量机制(REDD)以及机构联合方式。此外,Boer教授还简要介绍了澳大利亚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相关措施。

第三位发言的是来自美国佛蒙特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时也是富布莱特学者的David Mears 教授。佛蒙特大学成立于1791年,它是新英格兰地区最早建立的5所大学之一,佛蒙特大学法学院的环境法学科堪称全美榜首。与前面两位教授不同,Mears教授从中国人和美国人将湿衣服弄干的不同方式这样的日常小事谈起,与现场师生互动,他的幽默诙谐也将论坛带向一个高潮。Mears教授细心观察到的对比也启发了在场师生关于个人行为如何影响全球环境以及中西方生活、消费方式比较借鉴的思考。

第四位发言的是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挚萍教授。李教授以世界各国环境基本法的发展脉络为切入点,阐述了全球环境基本法发展的三个基本阶段,并总结归纳出环境基本法的发展趋势,即价值主义到实用主义。随后,李教授专门就中国、印度和巴西这三个发展中大国的环境基本法发展进行对比,并展望了我国环境基本法的发展方向。

最后一位发言的是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基地主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树义教授。王树义教授首先代表武汉大学环境法所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真诚的欢迎。随后他以简短精炼的语言介绍了他最新的四个研究领域。分别是: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问题、土壤保护的问题以及我国“土壤保护法”的制定、环境法院专门化的问题以及公益诉讼问题。他提出的这几个化境法领域的前沿问题给广大环境法学习者带来很大的启示,提供了思考和努力的方向。

整个高端论坛持续两个多小时,在场师生意犹未尽。武汉大学环境法所以高端论坛的形式,搭建了很好的学术交流平台,也使得广大师生能够有机会和国内外顶尖的环境法专家学者就全球环境法领域的前沿问题进行交流,大大拓宽了视野,启发了学术思想,同时为促进中外学术交流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周迪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