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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UCN首个“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 设于我所
2017-02-01 297 次

2月28日上午,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首个“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的揭牌仪式和首届“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班”开班典礼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隆重举行。武汉大学副校长谢红星、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南澳大利亚大学Rob Fowler教授、前任秘书长澳大利亚悉尼大学Ben Boer教授、环境保护部法规处副处长李静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朝阳、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习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及全体教师,以及来自全国20多个高等院校的30余名环境法学教授参加了揭牌仪式和开班典礼。

谢红星副校长和Rob Fowler主席共同为培训基地揭牌。

随后,首个高级培训班正式开班,来自全国20多个高校的30余名环境法学科的教授将在这里接受五天的培训。三名国际培训师来自澳大利亚和美国,四名国内培训师来自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山大学。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Rob Fowler教授、前任秘书长Ben Boer教授、美国佛蒙特法学院Mark Latham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王树义教授、秦天宝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均为本期培训班的培训教师。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是世界上最大的环境保护组织,环境法学院是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内设的旨在促进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环境法制和环境法学教学与研究发展的专门学术机构,代表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组织开展全球环境法领域里的学术交流和实践活动。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多年来一直筹备在全球设立若干个环境法教学与研究培训基地,开展环境法学科教师的培训工作,以提升世界各国环境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水平。2009年11月,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决议,决定将首个“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设于中国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并在中国举办首届“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