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0日-22日,第一届中欧环境法高级研讨会在比利时根特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
本次高级研讨会包括八个主题:气候变化、公众参与、化学品、淡水、海洋、生物多样性、土壤及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本次会议上,首先由欧方学者就上述主题的国际法与欧盟法发展进行了介绍和评析,再由中国学者就中国环境法在相关主题的最新成果进行评述,之后再由主题发言人及与会代表进行讨论。这种会议形式,便于中外与会代表直接了解对方的法制发展,推动了双方的深入交流与探讨,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称赞。根据研讨会的安排,本次会议的论文将择优集辑,以中英文双语分别在欧洲和中国出版。
参加本次高级研讨会的,有来自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海大学、温州大学、佛山大学、湘潭大学的14位中国学者,和来自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语鲁汶大学、法语鲁汶大学、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德国不莱梅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波兰澳波莱(Opole)大学、美国维拉诺瓦(Villanova)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等大学的30余位外国学者以及10多名博士研究生。我所参加本次会议的是王树义所长、秦天宝教授以及胡斌主任。
本次高级研讨会受到了中欧官方的高度重视。中国驻欧盟使团团长宋哲大使专程赶来参加了研讨会的开幕式,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本次高级研讨会对促进中欧在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相互交流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全文请见http://www.chinamission.be/chn/stxw/t754091.htm)。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处马燕生参赞和一等秘书李向峰与会并作大会报告。比利时东佛兰德省省长André Denys、根特市市长Daniël Termon以及根特大学校长Paul Van Cauwenberge教授也先后举行欢迎酒会,热情款待与会的中欧双方代表,并高度赞赏武汉大学和根特大学在环境法领域的合作及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欧洲的重要合作伙伴。自双方建立起正式合作关系以来,双方在师资交流、学生交换、合作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次高级研讨会是双方合作计划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最新的合作成果。双方已原则商定2012年5月在武汉大学举办第二届中欧环境法高级研讨会。
本次高级研讨会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国际化战略的一项重要活动,会议的成功举行进一步提升了本所的国际知名度、提高了本所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