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3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05年度重大课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环境资源立法与实施》的结题报告会在重庆大学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报告会由基地主任王树义教授主持。参加报告会的有基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肖乾刚教授、基地办公室主任胡斌以及课题组主要成员10余人。首先,课题负责人、重庆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陈德敏教授介绍了课题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随后,课题组成员秦鹏教授介绍了课题最终成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环境资源立法与实施》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在听取课题汇报后,王树义教授高度评价了课题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并指出,该课题紧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对中国的环境资源立法与实施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他还对研究报告中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作为我国知名的能源法专家,肖乾刚教授重点对研究报告中有关能源法部分的内容进行了点评,特别强调指出,应运用环境资源立法和实施来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为两型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听取评审专家的意见后,陈德敏教授作了总结,表示课题组将进一步完善研究报告,有信心顺利通过教育部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