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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持召开
2017-01-29 438 次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持召开

第五届全国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会议暨法律生态化学术研讨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于12月3日-5日主持召开了全国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第五届基地主任会议暨法律生态化学术研讨会。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武汉大学副校长胡德坤教授、社会科学部谭玉敏副部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主持,武汉大学副校长胡德坤教授代表武汉大学向各位与会代表致欢迎辞。他充分肯定了我国法学学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成就及法学基地主任会议的重要意义,指出法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主任联席会议是一种很好的形式,表示武汉大学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并大力支持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支持基地主任会议这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希望各法学重点研究基地充分利用主任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加强合作与交流,为共同繁荣我国普通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做出更多的贡献。 会上,来自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六所高校的九个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的主任或副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任王树义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执行主任肖永平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京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主任朱勇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姚建宗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分别就各基地一年来在基地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和交流。 主任们在介绍各自情况的同时,还就如何加强基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期望教育部社政司能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这些意见和建议大致归纳为以下三点: 第一,建立基地间信息的定期交流机制。具体做法是由基地主任会议的轮值承办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各基地过去一年的全面信息,编辑法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通讯,发放给各基地。 第二,建立基地间科研成果的交流共享机制。具体做法是各基地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主要指专著及教材)及时传送给其他基地,以便各个基地在自己的资料中心建立教育部法学重点研究基地成果陈列专柜,以此集中展示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重大科研成果,凸现法学重点研究基地在学术科研上的集体优势。 第三,教育部社政司过去为法学重点研究基地规定了明确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许多的指导性意见,制定了详细的发展计划和建设制度,支持力度很大。希望社政司能继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一如既往地重视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基地重大招标课题的资助力度,增强其影响力和吸引力,以便充分发挥现有基地在各学科建设与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参加本届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联席会议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崔永东处长、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萧群副部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处姚莉处长、吉林大学科研处张杰副处长、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潭玉敏副部长。他们也在会上作了发言,表示将重视基地主任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服务工作,促进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进一步建设和发展。 参加本届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会议的各位基地主任还就“法律生态化”的问题开展了专门的学术讨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作了题为“法律生态化概念解读”的主题发言。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黄京平教授、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潘维大教授分别从行政法、刑法、国际法、诉讼法、民法的角度阐述了对法律生态化的理解。讨论会气氛热烈,形成了一些共识。 本届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会议特邀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维大教授参加会议,潘维大教授表示非常希望与祖国大陆各法学重点研究基地开展长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