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定于2005年8月在江西理工大学召开200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这次会议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江西理工大学联合举办,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与主要内容
会议的主题是“水污染防治立法和循环经济立法研究”。研讨的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和循环经济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循环经济的特点及对立法的需求,我国循环经济实践的分析等; 2.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和循环经济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3.水污染防治法和循环经济法律调整机制研究; 4.水污染防治法和循环经济法律的原则研究; 5.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的协调,循环经济法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的协调; 6.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管理体制研究; 7.水污染纠纷法律问题研究; 8.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研究; 9.《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的结构及主要内容研究; 10.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的关系,相关立法的界限研究; 11.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如固体废物)的关系,相关立法的界限研究; 12.水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研究; 13.政府的作用与循环经济立法;如循环经济管理体制研究,政府观念、功能转换对循环经济及立法的要求和等影响等; 14.水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法律责任研究,特别是有关水污染的损害赔偿、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的研究; 15.包装材料、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等重要产品和材料的循环经济专项立法研究; 16.矿业(包括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煤炭等)循环经济专项立法问题研究; 17.水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法律实施研究; 18.企业与循环经济立法;如现代企业理论、制度和企业责任对循环经济及立法的影响与作用等; 19.社团、社区和个人的作用与水污染防治法和循环经济立法; 20.司法权的作用与水污染防治、循环经济立法; 21.律师与循环经济立法; 22.我国循环经济实践的探讨; 23.国外水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立法研究; 24.其他环境资源法律实践和法学理论问题研究。
二、参加会议人员
凡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以及从事环境资源管理、环境资源法制工作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工作的同志,其他有关的研究和实践工作者等均可以参加会议。会议规模约150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5年8月5日至9日。8月5日报到,6日至7日开会,8日至9日参观考察。 会议地点:江西理工大学(江西省赣州市)。 会议报到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宾馆服务总台(9号楼),电话:(0797)8265188 8月5日7:00至23:00,会务组安排在火车站接站;其他时间到达以及乘飞机到达的人员请与会务组及时联系,以便安排车辆接站。
四、会议注意事项 (一)参加会议人员缴会务费400元,旅差和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将安排赣州古城和客家文化城、红色故都瑞金以及风景名胜井冈山参观考察。井冈山参观考察的费用自理,并请在回执中说明。 (三)参加会议的代表请参照会议议题准备论文,将会议论文通过因特网Email传递(录成MS Word 文件)在2005年7月10日之前交研究会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印制。原则上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限投一篇论文,并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研究会年会论文”。在论文截止时间以后完成论文的,请自行打印160份,在参加会议报到时交给会议秘书组。 (四)请参加会议者填好回执,在2005年7月10日之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寄至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的会议联系人王世进、王经北、李锴。
五、联系方法 1.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会议联系人:王世进、王经北、李锴 联系电话:0797-8312492, 13907975115, 13970793092, 13507077963 Emailwangshijinlawyer@sina.com lawyerlikai@21cn.com wangjb001@sina.com 张 兰、曾文忠、宋金华、李德龙 联系电话:0797-8312304(传真)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邮编:341000 2.秘书处和会议论文收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邮编:430072 网址:www.riel.whu.edu.cn 联系人:李启家、罗吉、胡斌 联系电话:027-68752091或13387508812 传真:027-68752091 EmailRIEL2@whu.edu.cn caishouq@public.wh.hb.cn 特此通知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研究会秘书处 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2005年3月30日 附件:会议回执 (可复制) 姓名 性别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Email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