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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材、新专著不断出版,环境法学研究取得新进展
2017-01-26 678 次

新教材、新专著不断出版,环境法学研究取得新进展

蔡守秋教授主编《环境资源法学》2003年7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该书是由韩德培和马克昌教授担任总主编的“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编委会组织编写的教材之一。全书内容丰富、结构合理、观点新颖,不少章节都涉及到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前沿领域。《环境资源法学》分17章,共53万字,主要内容包括环境资源法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法律制度、环境权理论、环境资源监督管理体制、防减自然灾害的法律、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自然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法律、自然资源法律、区域开发建设法律、环境资源法律责任和国际环境资源法等。重点研究基地专兼职研究人员张梓太、罗吉、柯坚、吴志良、李广兵等参加了该书的撰写。 蔡守秋教授的专著《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2003年9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全书分8章,共79万字。该书是蔡教授担任主持人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体系研究》成果的一部分。《调整论》将古今中外法律中规定的人与其占有物的关系、人与其支配财产的关系、人与其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的关系、人与其管理的环境资源的关系、人与其保护和改善的环境的关系、人与其驯养家养动物的关系,人与其加以人道主义或仁慈主义关怀的动物的关系、人与其尊重和平等对待的大自然的关系、人与其崇拜和景仰的自然之神(包括自然之父、大地之母)的关系,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这根绿色之线联结起来,形成了一个相互联系、依靠和补充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体系”。通过调整论,不仅过去被遗忘、被忽视的对物关系论、天赋人权观、技术规范论、法律拟制主体论、动物权利论和自然法理论等传统法学理论重新被派上了新的用途,新近提出的大自然权利论、人与地球签约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论、可持续发展论和环境保护论等获得了长足发展的理论支撑,而且使这些传统的和新兴的法学理念开始形成一种与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主流法学理论相媲美的法学理论。调整论构筑了一个新的运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学理论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们可以综合运用当代新的自然科学理论、社会科学理论和法学理论,进行创新思维,拓展法的调整范围、功能和作用,进一步促进法学理论的革新、繁荣和发展。 蔡守秋教授主编《环境法学教程》2003年7月由科学出版社出版,被编入“21世纪环境科学”系列。该书包括上、下两篇和两个附录,共45万字。上篇是环境法总论,共六章,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法概述、环境法的发展概况、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律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和环境法的实施。下篇是环境法分论,共四章,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区域环境和特殊环境保护法、国际环境法。全书结构合理、内容丰富、资料翔实、观念更新,不少章节都设计环境法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和环境法制的最新成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金瑞林(环境法重点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副教授汪劲(环境法重点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的专著《20世纪环境法学研究述评》2003年6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全面、系统总结了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的研究成果,并对环境法学研究的各种学术观点进行了综述、分析与评价。《20世纪环境法学研究述评》分17章,共53万字,主要内容包括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发展回顾与21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研究的展望、环境法的研究对象与方法、一般理论问题研究、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立法问题研究、基本原则问题研究、行政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责任研究、国家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若干问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