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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成功举办
2017-01-26 882 次

为贯彻中共十六大会议精神,促进我国的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繁荣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按照2003年工作计划的安排,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和中国海洋大学联合于2003年7月24~29日在山东青岛召开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会议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承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担了会议筹办的部分具体工作。 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近200名专家、学者和从事环境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了会议。其中有:水利部敬正书副部长,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孙佑海主任(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蔡守秋教授(副会长),重庆大学副校长陈德敏教授,水利部政策法规司高而坤司长,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李海清司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李恒远司长(常务理事),水利部三峡移民局黄凯副局长,政策法规司陈琴处长、熊向阳处长,水资源司王国新处长、高级工程师,国家防办周令鸿处长,水保司曾大林处长,中国社科院文伯屏研究员(顾问),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启家副教授(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别涛处长(理事、副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常务理事),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副局长洪一平高级工程师(常务理事),南开大学戚道孟教授(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法教研室主任周珂教授(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学院窦玉珍教授(常务理事)、王登霄教授,东北林业大学周玉华教授(常务理事),吉林大学法学院那力教授(常务理事),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国兴教授(常务理事),厦门大学法学院卢炯星教授(常务理事),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钱水苗教授(常务理事),上海大学伯克莱管理学院夏善晨教授(常务理事),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徐祥民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系主任刘惠荣教授,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希昆教授,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李光禄教授,中南林学院法学院院长周训芳教授,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张梓太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裴丽萍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系主任唐荣智教授,南昌大学法学院刘寿昌教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常务副院长田义文教授,河海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徐军副教授,长安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商原李刚,深圳霆天律师事务所丘国堂教授,南华大学法学院周欣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赵宇红助理教授,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杂志社王丽萍编辑,《中国环境报》社刘绍仁编辑(理事),山东省水利厅宋继峰厅长,山东省法学会会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梁德超等,青岛市政法委政策研究室卢浪秋主任等。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水资源、水环境与水法制建设,目的是加强我国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和保护的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法律问题研究;水权与水市场法律问题研究;水资源物权研究;水法体系研究;《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问题研究;水事纠纷处理研究;水资源流域管理法律问题研究;黄河法、长江法立法研究;海洋环境资源法律问题研究;国际水法、环境法与比较水法、比较海洋法研究;其他环境资源法律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等。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韩德培教授专门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敬正书副部长,山东省陈延明副省长,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山东省科协主席、中国海洋大学校长管华诗院士,孙佑海主任、高而坤司长,李恒远司长,李海清司长,陈德敏副校长,青岛市人大法制办张先平副主任,青岛市宁经谋副市长,中国海洋大学副校长王琳教授等出席了会议开幕式。副会长蔡守秋教授主持了开幕式。开幕式上,管华诗校长刘副校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敬正书副部长作了专门讲话,陈延明副省长、张先平副主任也发表了讲话。 在其后进行的研讨中,会议通过大会报告、专题发言与提问、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与会代表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会议举行了3个大会报告,分别是水利部高而坤司长的“推进水利法制建设,保障水利事业发展,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孙佑海主任的“中国未来五年的环境资源立法”,海尔集团董事局武克松副主席的“海尔集团走国际化道路、创世界名牌过程中的环保工作”等;8次大会专题发言,分别是水利部长江委水政水资源局萧木华处长的“《长江法》立法前期研究摘要”,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的“我国跨行政区水环境管理的政策和立法分析”,中国海洋大学刘惠荣教授的“GATT/WTO下的环境—贸易争端评析”,国家环保总局别涛处长的“国际贸易中的‘环境例外’规则”,重庆大学陈德敏教授的“长江三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法制研究”,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吴国平高工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有关问题探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李广兵讲师的“流域水环境管理:问题与建议”,郑州大学法学院肖国兴教授的“论中国水权交易及其制度变迁”等;并分为4组进行了讨论和小组讨论小结。会议讨论和论文中的主要观点综述见附件3,论文目录见附件4,部分建议见附件5~附件7。会议期间代表们考察了青岛市发展、城市环境与海洋环境资源。 研究会会秘书处会前征集论文2百多篇,并选其中190篇,分水资源、水环境与水法制建设理论问题研究,水资源、水环境与水法制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完善,其他环境资源法律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等3编,汇编成上、下册;大部分论文经作者同意上网交流(网址www.riel.whu.edu.cn)。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也编辑了该院的会议论文专辑,收录论文17篇;会议中代表又提交论文10余篇;供大会交流。(见报告附报论文集3集) 本次会议得到水利部、中国法学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海洋局、中国农业节水技术协会、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等单位的指导、关心及资金和其他帮助,特别是水利部政策法规司、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等单位的同志,在全国发生“非典”这一突发事件的情况下,为这次会议顺利举行付出了大量的和更多的劳动,克服困难,积极筹备,使会议如期进行。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同志负责会前联系工作,并参加了会议论文收集、编校工作。 会议期间,研究会商议了明年年会的内容和承办单位。初步确定:(1) 2004年将召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改选理事会;(2) 在举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同时,举办2004年环境资源法学学术研讨会(年会),会议规模在150人左右,会期2~3天;(3) 确定重庆大学为2004年年会的承办单位;(4) 秘书处开始受理承办2005年年会的承办单位申请。重庆大学陈德敏副校长在会议上代表学校表示一定支持办好明年的会议。 本研究会1999年成立后,已先后与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部门联合举办年会,并有武汉大学、清华大学、西北政法学院、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承办本会的年会与学术研讨会,在全国取得良好影响。参加单位和人员越来越多,特别是吸引和帮助了越来越多的年轻环境法学工作者和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工作者;论文数量越来越多,论文被引用的范围越来越广和次数越来越多。研究会年会与学术研讨会已成为全国环境资源法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者交流的重要会议。本次年会,不仅得到有关管理部门和高校、研究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也首次受到企业的参与和关注,同时新闻、出版单位也越来越重视,这次有近10家新闻和出版单位派员参加了会议。这些反映出社会各界对环境资源法研究的日益重视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