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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体系研究》中期成果简况
2017-01-24 691 次

《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体系研究》自2000年开始以来,主要做了如下工作:第一,制定了课题研究计划,并将计划发给课题组成员,由课题组成员自主安排自己的研究任务,收集信息资料,进行研究写作,并向课题组负责人反映研究情况及成果;第二,陆续撰写、发表了一批研究成果(包括论文和著作);第三,课题主要承担人蔡守秋教授正在研究撰写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体系中的主要内容;第四,就环境资源法学基本理论问题进行调研,征求对环境资源法学基本理论的一些重要内容和理论观点的看法和意见。 目前已经写出有关环境资源法学基本理论的如下论文:《论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体系的框架》(蔡守秋)、《当代中国环境法的发展特点和趋势》(蔡守秋)、《关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法学理论的要点和意义》(蔡守秋)、《论关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法学理论的源泉》(蔡守秋)、《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环境资源法》(蔡守秋)、《当代环境资源法中的经济手段》(蔡守秋)、《中国环境法的革命》(吕忠梅)、《可持续发展与环境立法》(王文革)、《环境资源法的伦理基础》(高利红)、《论环境法的环境伦理学基础》(常纪文)、《环境法的价值理念——正义与安全》(谷德近)、《从可持续发展观看生态伦理学的价值取向》(陈赛)、《环境法的目的合理性》(吕忠梅)、《秩序与生态秩序——论环境法律的基础价值》(张晓波)、《我国环境资源法学范畴的几个基本问题》(柯坚、李国庆)、《科学技术与环境资源法》(章玲、韦进宝)、《风险防范原则与环境立法》(唐双娥)、《环境权的民法保护理论构造——对两大法系环境权理论的比较》(吕忠梅)、《环境权与自然资源权的实质对比分析》(常纪文)、《论自然资源所有权交易法律制度》(张璐)、《论自然资源产权交易的层次和种类》(张璐)、《跨界海洋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何卫东)、《环境法律责任原理研究》(常纪文)、《跨界海洋环境损害国家责任的归责基础》(何卫东)、《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蔡守秋)、《环境法律责任论》(常纪文)、《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论》(欧阳晓安)、《现代环境犯罪及其立法的现代化》(王蓉)等。 本课题已经支持、资助出版如下有关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的著作:《俄罗斯生态法》(王树义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当代海洋环境资源法》(蔡守秋、何卫东著,煤炭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 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蔡守秋教授和何卫东博士合著的《当代海洋环境资源保护法》一书,今年4月由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该书分2篇、9章,共34.5万字,全面介绍了当代海洋环境资源法的新近成果,包括中国海洋环境法和国际海洋环境法的基本内容;重点研究了当代海洋环境资源法的一个热点问题,即跨界海洋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介绍了这个领域的最新发展和前沿理论问题。第一篇是“当代海洋环境资源法总论”,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博士点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由蔡守秋撰写。第二篇是“跨界海洋环境损害国家责任”(当代海洋环境资源法专论),是环境法博士何卫东的博士论文的部分内容,由何卫东撰写。 王树义教授的专著《俄罗斯生态法》,于2001年1月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共有11章36.5万字,考察了俄罗斯生态法的渊源、历史发展,环境管理体制的演变和改革,环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等,并深入探讨了生态法学演变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该专著的特点有:其一,所用资料新,并且具有延续性;其二,所用资料权威;其三,所用资料准确;其四,理论性强。 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常纪文的专著《环境法律责任原理研究》,于2001年6月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共有8章27万字,包括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理论与实践的突破与发展、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理论与实践的突破与发展、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理论与实践的突破与发展等内容等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 通过前阶段的研究,已经形成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体系的框架与一些基本观念和理论成果。为了对构成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的主要内容进行比较鉴别,课题负责人蔡守秋教授带着这些问题到人民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河南大学、福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大学法学院进行了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目前我国环境法学理论的现状、问题或缺陷;环境法学理论与其他部门法学理论的比较;我国环境法学理论与国外环境法学理论的比较;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或核心理论是什么;环境权、自然资源权、环境正义和调整人与自然资源的法学理论的作用和发展前景;环境法学理论与环境法治的关系。调研方式主要是召开环境资源法学基本理论介绍会和小型座谈会、研讨会,与专家、学者、研究生、大学生共同讨论有关理论问题,交流各种不同的观点与看法,特别是注意收集不同的观点以提高研究质量。